《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2019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國生態環境部。
《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規定了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適用於現有製藥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製藥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該標準也適用於供藥物生產的醫藥中間體企業及其生產設施,以及藥物研發機構及其實驗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外文名:Discharge Standards of Pollutants for Pesiticides Manufacture -----Sulfonylurea Family
- 標準號:GB 37823-2019
- 中國標準分類號:Z60
- 標準類別:環保
- 發布日期:2019-07-29
- 實施日期:2019-07-01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40.40
- 歸口部門:生態環境部
- 性 質:強制性國家標準
- 狀 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促進制藥工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制定該標準。
編制進程
2008年6月2日,國家標準計畫《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080072-Q-467)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生態環境部組織起草。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9年7月29日,《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由生態環境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生態環境部。
2019年7月1日,《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實施,該標準為首次發布。
制定依據
《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主要依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8號)和《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編制而成。
起草工作
組織制訂單位: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法規與標準司。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同濟大學、河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台州市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中國化學製藥工業協會。
主要起草人:江梅。
標準目次
1 適用範圍 | 1 |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和定義 | 2 |
4 有組織排放控制要求 | 5 |
5 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 | 7 |
6 企業邊界及周邊污染監控厚簽頌要求 | 10 |
7 污染物監測要求 | 10 |
8 實施與監督 | 11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戒燥霸永規定了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製藥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排放水污染物、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鑑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是製藥坑束連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地方省級人民政府對本標準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該標準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本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
《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適用於現有製藥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製藥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該標準也適用於供藥物生產的醫藥中間體企業及其生產設施,以及藥物研發機構及其實驗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引用檔案
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 GB/T 4754-2017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
GB/T 8017 石油產品蒸氣壓的測定雷德法 | GB/T 13554-2008 高效空氣過濾器 |
GB/T 14669 空氣品質氨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 GB/T 14678 空氣品質硫化氫、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
GB/T 15516 空氣品質甲醛的測定乙醯丙酮分光光度法 |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化氫的測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 HJ/T 28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氰化氫的測定異煙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
HJ/T 30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氣的測定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 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光氣的測定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
HJ 38 固定污蘭寒染源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 | HJ 57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
HJ 77.2 環境空氣和廢氣滲充匙二口惡英類的測定同位素稀釋高分辨氣相色譜-高分辨質譜法 |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
HJ 533 環境空氣和廢氣氨獄船店的測定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 HJ 547 固定污染源廢氣氯氣的測定碘量法 |
HJ 548 固定污染源廢氣氯化氫的測定硝酸銀容量法 | HJ 549 環境空氣和廢氣氯化氫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
HJ 583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固體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法 | HJ 584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 |
HJ 604 環境空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照訂主祝測定直接進樣-氣相色譜法 | HJ 629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
HJ 644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吸附管採樣-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 HJ 683 環境空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
HJ 69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 HJ 693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
HJ 7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採樣氣袋法 | HJ 734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
HJ 759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採樣/氣相色譜-質譜法 |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
HJ 836 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 HJ 944 排污單位環境管理台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範總則(試行) |
HJ 1012 環境空氣和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攜帶型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 HJ 1013 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國家標準的頒布體現了全過程控制的理念,明確了VOCs 定義和表征方法,強化了無組織排放控制的要求,提出了濃度控制與最低去除效率協同總量控制方法,規定了超標和違法行為的判定方法,對於持續推動製藥工業VOCs減排具有重要意義。
《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國家標準對環境監測和檢測技術發展提出了挑戰,需要儘快研究制定TVOC、苯系物等控制指標的分析方法標準,並研究出台過程控制中的相關檢測技術規範,如無組織排放判定中的風速檢測位置與方法等。
引用檔案
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 GB/T 4754-2017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
GB/T 8017 石油產品蒸氣壓的測定雷德法 | GB/T 13554-2008 高效空氣過濾器 |
GB/T 14669 空氣品質氨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 GB/T 14678 空氣品質硫化氫、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
GB/T 15516 空氣品質甲醛的測定乙醯丙酮分光光度法 |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化氫的測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 HJ/T 28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氰化氫的測定異煙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
HJ/T 30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氣的測定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 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光氣的測定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
HJ 38 固定污染源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 | HJ 57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
HJ 77.2 環境空氣和廢氣二口惡英類的測定同位素稀釋高分辨氣相色譜-高分辨質譜法 |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
HJ 533 環境空氣和廢氣氨的測定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 HJ 547 固定污染源廢氣氯氣的測定碘量法 |
HJ 548 固定污染源廢氣氯化氫的測定硝酸銀容量法 | HJ 549 環境空氣和廢氣氯化氫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
HJ 583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固體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法 | HJ 584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 |
HJ 604 環境空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直接進樣-氣相色譜法 | HJ 629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
HJ 644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吸附管採樣-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 HJ 683 環境空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
HJ 69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 HJ 693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
HJ 7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採樣氣袋法 | HJ 734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
HJ 759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採樣/氣相色譜-質譜法 |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
HJ 836 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 HJ 944 排污單位環境管理台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範總則(試行) |
HJ 1012 環境空氣和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攜帶型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 HJ 1013 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國家標準的頒布體現了全過程控制的理念,明確了VOCs 定義和表征方法,強化了無組織排放控制的要求,提出了濃度控制與最低去除效率協同總量控制方法,規定了超標和違法行為的判定方法,對於持續推動製藥工業VOCs減排具有重要意義。
《製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國家標準對環境監測和檢測技術發展提出了挑戰,需要儘快研究制定TVOC、苯系物等控制指標的分析方法標準,並研究出台過程控制中的相關檢測技術規範,如無組織排放判定中的風速檢測位置與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