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商

裸商是指民營企業家用實業做抵押,獲得貸款後去海外投資移民,或企業主事先把資產轉移到海外,等時機“成熟”即宣告破產的社會現象。“裸商”的出現,是國企與民企在資源配置層面的日趨不均衡,是法制層面滯後於市場化發展的要求,是外需收縮之後尚未完成產業轉型的眾多民企的迷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裸商
  • 代表人群:新生富豪
  • 時間:第三次移民浪潮
  • 標籤:移民  
現狀,三大移民潮,到底多少人在移民,社會背景,資源配置,經濟差距,法制建設,產業轉型,移民鏈條,海外財產,危害,心理,監管機制,

現狀

據中國浙江省有關部門2011年統計:全省1000萬元註冊資本以上的企業
主,已經有24%辦完國外移民手續,正在辦理的有32%。實際上有一半以上的浙商已經不是浙江人。通過投資移民,將家人和資產轉移到國外,名下僅留空殼企業運轉,已日漸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儘管不斷有輿論質疑投資移民的增加,正在掏空財富中國:但是數據暫時不支撐這一論斷。南方周末記者從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協會了解到的數據是,中國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的比例是20:1。而目前已辦理移民的中國富人,6%的資產對外投資,94%的財富還是放在國內。

三大移民潮

上世紀90年代,一部《北京人在紐約》紅遍大江南北,故事講述了第二次移民潮中,幾位技術移民在異國為了生存,而放棄夢想的故事。
自1949年以來,被公認的移民潮有兩次:
第一次、上世紀80年代初的出國留學潮,
第二次、上世紀90年代開始的技術移民潮,
第三次、而近些年移民的群體發生了變化,多是新生富豪為代表的群體,而移民的手段主要是過投資,這被許多人稱為是第三次移民浪潮。

到底多少人在移民

在新一期的央視《新聞1+1》引用一個調查顯示中國超7成富豪已經或考慮移民。老婆孩子都移民了,然後老公還在國內掙錢,現在的情況很多。中國社科院發布全球政治與安全的報告,中國成為世界上最大移民輸出國,目前約有4500萬華人散居世界各地,流失的精英居世界首位,有權有錢者移民無非兩種可能,一是做過虧心事,怕以後受到追究。二是對社會未來失去信心,如果出於前一種擔心的人多,則證明社會正在走向法治和清明,如果後一種人多,我們要改進讓他們證明判斷是錯的。
中國“裸商”:家人移民海外 國內撈錢不擇手段
中國“裸商”:家人移民海外,國內撈錢不擇手段。持非法收入,繼續呆在國內,於中國富豪們而言,不是一個聰明的選擇。以一個“合法身份”轉移到境外,則可以一勞永逸――而在財產出境前,給非法收入一個“合法身份”,這一切統統可以交由熟練的中介完成。據EDWARD介紹,部分中介機構甚至為灰色資產轉移提供了專門的服務。
到底有多少富豪想移民
一、到底有多少富人在進行移民和準備移民。根據胡潤最新發布的《2011中國私人財富管理白皮書》,中國國內目前造就了超過95萬名千萬富豪,其中46%正在考慮移民國外,14%已經移民或者正在申請移民。而家資在1億以上的富人中,有移民意向的人比例更高,達74%。
二、概括了有權、有名、有錢、有才的“四有人群”,即中國的社會精英和社會中堅是當前富人移民的主體。
三、解析了富人移民的根本原因。保障自身財產安全,提高生活質量不過是表面原因,根本原因是中國經濟已經進入最危險的時刻。
四、借用西方媒體的語言,描述了富人移民的後果,給歐美送去它們奇缺的現金,卻將經濟崩潰的風險留給中國。
深入分析中國目前移民潮的背後
第一,中國富人群體因為是過去三十年的受益者,與政權有千絲萬縷的關係。他們是局內人,最知情,他們知道中國問題的嚴重性和時間的緊迫性。打個比方,他們如同最先感知要地震的那些動物,在災難爆發之前已經遷徙。
第二,中國富人群體是社會中堅,並不希望與這個給他們帶來財富和榮耀的中國同歸於盡,共存亡。豈止如此,他們還有“落井下石”之嫌,因為,他們的離去就是人才和資本的流失。人才的流失,是一個國家失敗的重要標誌。
第三,中國富人群體的大規模移民,在中國的總人口中比例有限,但是,對社會各階層的衝擊是巨大的,會對民眾產生“預警”效果,以致動搖本來對這個“和諧社會”已經十分脆弱的信心。
古往今來,任何一個國家不怕有危機,甚至不怕有塌天陷之禍,唯獨怕在危機時刻,甚至危機到來之前,支撐政權的統治集團和他們的社會基礎瓦解。遠的不說,一百年前的大清帝國,不是亡於那個武昌起義,而是亡於滿族統治集團的腐敗、社會基礎的流失,精英的分裂和反叛。大清王朝時候,還沒有移民問題,非富即貴的群體想走而無處可去,最後竟然沒有多少願意與朝廷共存亡的臣子。當下社會,“精英”們早已做好了“棄船而去”的準備。一旦發生全面危機,後果可想而知。中國歷史,為什麼循環往復,社會的既得利益集團和精英集團,在他們所依賴的制度和政權發生危機時刻,首先臨陣脫逃,加速社會體系的崩潰,無疑是重要原因。因為在這種時刻,社會的轉型不會是和平的和理性的。
其實仔細研究不難看出,中國富人移民的首選地區並不是開發中國家,而是北美,是加拿大和美國。2011年9月11日出版的《福布斯》,在一篇題為“中國富人為什麼移民美國”的文章中,列舉了美國在制度方面的優勢,諸如自由經濟,政府提供基本的公共產品等原因。中國當下向北美移民的群體中,不乏在公開場合天天反西方,日日罵美國,否定普世價值,以愛國主義自居之人。最有諷刺意味的是,雖然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僅次於美國的經濟體,只見中國向西方持續不斷的移民潮,卻不見歐盟公民向中國移民的跡像。

社會背景

資源配置

2005年後的絕大多數時間,民企的貸款增速均嚴重落後於國企,在融資通道受阻之後,民企不得不依賴於高利貸等民間金融,而這不僅大大壓制了民企的利潤空間,更讓眾多民企僅能在生存邊緣疲於應付。而在產業層面,雖然中國2005年、2009年分別發布“非公經濟36條”和“新非公經濟36條”,但在實踐層面,民企與國企的待遇仍不可同日而語。除此之外,國企在項目征地、土地出讓金、所得稅減免、財政扶持等諸多方面,均享有民企望塵莫及的優惠。

經濟差距

中國經濟在高速增長30多年後,除了國企與民企“主體性”地位仍然懸殊外,財政收入的增長幅度,亦遠遠高於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以國企與民企的差距而言,過2009~2010年2年間,國企的利潤增長已逾35%,而同期民企的利潤增長僅有20%左右。而就財政收入與居民收入相比較,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財政收入增長已逾80倍,而同期中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僅增長了46倍(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則更低)。此外,與中國曆年持續的巨額基礎設施投入相比,之於醫療、教育、養老等民生保障方面的投入卻相對不足。

法制建設

2000年以來,法制建設已不太適合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就《物權法》而言,雖然在2007年即已頒布實施,但各地違規拆遷仍屢禁不止。在稅務、工商、質檢等執法環節,視關係親疏進行選擇性執法,也並不罕見。

產業轉型

因資源配置和法制建設兩個層面,使得許多民企既喪失主動轉型的動力、又缺少被動轉型的能力。在自身轉型受限的情況下,又遭遇2008年次貸危機所帶來的外需急劇下滑,以及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下半年的從緊貨幣政策,在外需和信貸持續收縮的情況下,部分民企難以為繼亦是理所當然。

移民鏈條

浙江省義烏等地部分中小企業主用實業做抵押,獲得貸款後去海外投資移民,也有企業主事先把資產轉移到海外,等時機“成熟”即宣告破產。而在義烏和溫州,有專門針對私營企業主提供的移民方式。

海外財產

1、貿易出口企業貨物通過境外公司轉手以及利用監管漏洞“低報出口”等方式截留出口利潤形成的積累;
2、境外投資及境外投資利潤截留;
3、境外“目的公司”上市募集的資金;
4、“戴帽”外資企業的利潤匯出和清算支付;
5、“內保外貸”下的境外融資;
6、出口不收匯、少收匯,付匯不進口、少進口,甚至虛構名目用極端方式“逃匯”形成的資產;
“裸商”的海外資產有通過非法途徑出鏡的,也有通過合法的途徑變相形成的;有非法出鏡通過返程投資變成合法外商投資的,也有合法出鏡通過運作變成非法回流的;有通過直接掌控現金資產的,也有間接控制、變相擁有境外資產的,不一而足。

危害

“裸商”的海外資產涉及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涉及到銀行信貸資金、國有資產等等。
“裸商”的海外資產運作的掠奪性也很強。如,在招商引資的大環境下,華麗轉身變成了外商投資資產,在國內享受土地資源等各種優厚的待遇;在人民幣升值的大背景下,通過各種渠道回流國內,充當“熱錢”撈錢,擾亂經濟金融秩序等等。“裸商”海外資產的雪球將越滾越大。

心理

既貪圖中國的大市場和相對低成本,又對民企“主體性”地位缺失充滿擔憂;既想鑽研權力尋租帶來的暴利可能,又擔心法律的秋後算賬;既存紮根鄉土夯實產業的念想,又對金融監管漏洞可以大筆套資走人心存欲望。
對裸商而言,把家人送走,是為了後代有更好的教育以及財富安全;自己不走,是因為國外很難找到每年15%利潤的生意,但是在中國能。對於該現象,研究者認為,裸商群體的出現,其危害不僅僅是財產經濟的損失,而且極容易引起社會問題和金融秩序等問題。

監管機制

一是加大監管。新《個人外匯管理辦法》規定,個人年度購匯額度限制為5萬美元。但銀行對符合相關進出口手續的企業並沒有外匯進出的限額。一些人之所以能把錢匯到國外,就是通過進出口手續的企業進行的,這說明金融部門在這方面的監管或許還存在漏洞。為了避免騙貸移民的發生,金融部門應該對融資的企業加大監管力度,如對外匯進出進行更嚴格的監管,即使是進出口需要外匯進出,也要不能沒有任何限制。
二是加大中介機構的管理。有的企業將錢轉移到海外,主要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的,如辦理移民並進行海外投資。以上述案例為例,雖然兩國都存在一定的監管,但是這些監管制約可以通過移民中介作假材料進行突破。一些中介機構有專門人員為客戶登記各種材料,因為經驗豐富,他們知道如何填寫,哪些材料可以作假,對這樣的中介機構必須加大管理力度。對故意弄虛作假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相關責任,特別是對那些故意弄假材料幫助移民騙貸的,要讓中介機構承擔賠償的連帶責任。
三是加大追逃力度。只要發現有騙貸移民的,應該通過外交、協助、協定等方式儘量引渡回國,讓違法違規者知道,無論逃到哪裡,都要受到法律嚴懲,任何通過移民騙貸的,其目的都不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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