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補償”一詞,首先出現於
阿德勒的心理學中。當個體因本身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致使目的不能達成時,改以其他方式來彌補這些缺陷,以減輕其焦慮,建立其自尊心,稱為補償。阿德勒認為每個人天生都有一些自卑感(來自小時候,自覺別人永遠比自己高大強壯,所產生的自卑),而此種自卑感覺使個體產生“追求卓越”的需要,而為滿足個人“追求卓越”的需求,個體乃借“補償”方式來力求克服個人的缺陷。我們使用何種補償方式來克服我們獨有的“自卑感”,便構成我們獨特的人格類型。
類型
消極性的補償
指個體所使用來彌補缺陷的方法,對個體本身沒有帶來幫助,有時甚或帶來更大的傷害。例如,一個事業失敗的人,整日沉溺於酒精中而無法自拔;一個想減肥的人,一遇到不如意的事,就以
暴飲暴食來減輕其挫折;一個被同學排斥的學生,參加不良幫派組織以取得幫派分子的接納;一個得不到正向注意與關懷的孩子,發展負面的行為以獲得他人的注意。另一種積極性的補償,運用得當,會帶給我們人生一些好的轉變。
積極性的補償
指以合宜的方法來彌補其缺陷。例如,一個相貌平庸的女學生,致力於學問上的追求,而贏得別人的重視;前聯邦德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成立許多慈善救濟組織,也特別成立對猶大人救濟的組織,以彌補次大戰時希特勒政府對世界的浩劫和殺害猶太人的內疚;古希臘的演說家笛莫斯安思,為了克服的口吃,而將石子含在中作練習,以使他的發音更正確,結果他不但克服口吃的缺陷,還成為名演說家與辯論家;有位美國,總統的第一夫人曾說,她年輕時,容貌不美,轉而致力於培養內在美,去追求成就感,才能有今天的成就。以上這些例子,和我們常說的“
失之東隅,收之桑榆”這句話的涵義是一樣的,都是成功的補償。
過度補償
指個人否認其失敗或某一方面的缺點不可克服性而加倍努力,企圖予以克服,結果反而超過了一般正常的程度。例如,有一個在學校被人嘲笑為“男人婆”的女老師,為了向別人證明,她是個有“女人味”的女人,就大量的購買各種名牌化妝品、名牌服飾,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每天一套新衣服,一反往昔襯衫、牛仔褲的打扮。她的改變,為她贏得了他人的讚美,但也因而造成她入不敷出的經濟窘狀,而她在缺錢又想維持被讚美的形象,在百貨公司行竊時,被當場逮住,移送法辦,斷送了她美好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