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個體因本身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致使目的不能達成時,改以其他方式來彌補這些缺陷,以減輕其焦慮,建立其自尊心,這就是補償型防衛機制。就作用而言,補償可分為消極性的補償與積極性的補償。所謂消極性的補償,是指個體所使用來彌補缺陷的方法,對個體本身沒有帶來幫助,有時甚或帶來更大的傷害。
我們可以發現在不完美的人生里,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會使用補償方法來克服缺陷,唯一差別在有人因生理上缺陷(如姿色平庸的女學生),有人因心理上缺陷(如怕別人懷疑她沒有女人味的女老師),有人因社會性缺陷(如事業失敗的人),有人因過錯上的缺陷(如造成二次大戰浩劫的人其心理之內疚),而使用各種不同的補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