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恩,清朝宗室、大臣。正藍旗人。字容齋。和碩睿恭親王淳穎子,協辦大學士禧恩弟。嘉慶四年(1799),由應封宗室賞戴花翎。十一年(1806),賞頭品頂帶。十四年,封二等鎮國將軍,授二等侍衛,在乾清門行走。二十二年(1817),擢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二十三年,任鑲黃旗總族長。二十四年,官滿洲副都統。二十五年,以失察巴克什營遺失行印,退出乾清門,革職留鎮國將軍。道光二年(1822),授右翼總兵,奏準補給滿洲、蒙古、漢軍八旗額設步軍校官馬,以應差。四年,與軍機大臣等議定保送倉監督章程,又整頓吉林參務。七年,充八旗軍政大臣等。九年,授熱河都統。次年,以吉林雙城堡屯田,京旗願往者少,請遷熱河願往者百餘戶,以資養贍。旋因戶部侍郎任內蔡繩祖假照案發,以失察降四級留任。十二年,因疾回旗調理。著有《音韻逢源》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