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的力量-2020》是2020年12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清寧,趙新華,趙海生。本書主要講述的是作為社會治理層面制度價值的體現,行政裁判發揮著監督、促進政府依法行政和公民權利維護的雙重功能。行政裁判立足於對公權力的制約,關注行政行為的內在合理性,保障人民民眾的正當權利不受侵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裁判的力量-2020
- 作者:徐清寧、趙新華、趙海生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ISBN:9787510930119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作為社會治理層面制度價值的體現,行政裁判發揮著監督、促進政府依法行政和公民權利維護的雙重功能。行政裁判立足於對公權力的制約,關注行政行為的內在合理性,保障人民民眾的正當權利不受侵牟。一方面,通過行政裁判,對政府的行政行為特別是行政執法行為從實體上作出裁斷,校正行政執法中的偏差,引導公權力部門在履職過程中恪守法律、敬畏法律,更好地運用法律進行社會管理。與此同時,作為實現實體正義的可靠工具,行政裁判也眷注行政執法的程式過程,扭轉行政機關“重實體、輕程式”的執法思維慣性,督促行政執法機關以嚴格的執法程式確保實體處理的公平公正,從而讓程式意識深入人心,成為執法者的行動自覺。另一方面,民可以告“官”在當下中國社會本身就是一種巨大的法治進步,行政裁判的核心價值就在於在強勢公權和贏弱私權的不對稱中,更多看重公民權利的保護,行政裁判通過對行政執法機關超出許可權、程式不當、侵害公民和法人以及其他有關組織合法權益等公權肆意行為進行否定性評價,以司法的手段在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實現權利義務分配的再平衡,做到了還公正於社會,還權利於百姓。
圖書目錄
典型案例篇
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檢察院訴被告人艾某禮受賄案
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檢察院訴張某江等人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案
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檢察院訴秦某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案
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檢察院訴何某、黃某傑等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劉某超訴同方知網(北京)技術有限公司買賣契約糾紛案
孫某婷訴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知情權糾紛案
盧某等訴駿馬鋼簾線公司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
趙某訴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靈岩村經濟合作社等物件脫落、墜落損害責任糾紛案
蘇州鵬潤國美電器有限公司訴熊某勞動爭議糾紛案
常熟市兒童福利院申請撤銷吳某華監護人資格案
周某民申請認定財產無主案
崑山誠明法律諮詢有限公司訴王某等債權轉讓契約糾紛案
上海開為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訴蘇州市伊斯頓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糾紛案
曹某華訴濮某娟蘇繡製品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高某帆訴蘇州大學套用技術學院行政決定案
蘇州鑫吳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蘇州電氣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轉和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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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芳虛假陳述被司法罰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