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67%是指67%的“大眾贊成率”,正好超過三分之二。
質疑,網評,個人觀點,
質疑
對於67%的“大眾贊成率”,幾乎有九成的網友表示不相信或不接受,他們舉出各個網站的相關調查數據進行駁斥。由於此次意見徵求將截止到2009年8月月31日,網友們還紛紛表示將會發郵件、寫信給教育部,代表那“6%”表明自己的觀點。
網評
1)網友“疑問xyz”指出:“67%是一個很值得玩味的數字,正好超過三分之二,剛好能保證徵求意見稿通過,‘磚家’還是很聰明的!”
2)網友“南山霧騰騰”說:“三個專家投票,一個反對,兩個支持,就得來67%了!”
3)還有網友指出,教育部稱《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及有關材料登載在《中國教育報》(2009年8月13日)和中國語言文字網上,但自己在那個網站上找來找去也沒找到投票的地方,不知道意見是如何徵集到的。
個人觀點
怎么看都是為“改字”好藉口,現在使用的簡體字已經深入民心,何必畫蛇添足?改字,不是某某部門的單方權利,而是全中國人民的事情,必須“高透明度”的徵求民眾意見,而不是什麼67%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