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成打死遠房侄案,此案發生於元朝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袁成打死遠房侄案
- 發生年代:元代
- 涉及人物:袁成
- 出處:《元典章·刑部·諸惡》
案件經過
江西行省袁州路袁成“因遠房侄袁百六將人行舊路查占相爭,為袁百六毀罵,用捧於袁成額上打傷,奪到行打木杖將侄袁百六打傷,至次日身死。”此案經中書省送刑部核查審議,刑部認為:“袁成所招因侄袁百六查占行路相爭,其袁百六毀罵及用木棒打傷袁成額上,以致袁成將棒奪得還打袁百六致傷身死,即系遠房侄,雖已隔從,終有尊卑。”據此判決:“將袁成斷八十七下,徵燒埋銀五十兩給付苦主。”此判決報中書省後,除“依部擬微燒埋銀”外,改為“決一百七下”。此案在《元典章》中列於“諸惡”之“不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