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彖坐逆用祿錢案

袁彖坐逆用祿錢案,此案發生於南齊武帝永明年間(公元483—49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袁彖坐逆用祿錢案
  • 發生時間:南齊武帝永明年間(公元483—493年)
  • 涉及人物:袁彖
  • 出處:《南齊書·袁彖傳》《南史·袁湛傳附弟曾孫彖傳》
案件經過
南齊武帝永明年間(公元483—493年),冠軍將軍、監吳興郡事袁彖,性情剛直,曾因小事違忤武帝,武帝對袁彖很不滿。袁彖在吳興,因預先支用俸祿錢,被人告發。武帝就下詔將他免官交付東冶服勞役。袁彖妹妹是武帝次子竟陵王蕭子良的妃子,子良的長子昭胄時年八歲,拜見武帝時,武帝見他形容慘悴,問起原因。昭胄說:“我舅舅犯罪關在尚方署,我母親悲哭不食已有幾天,我所以不安。”武帝深為感動。幾天后,他親自與朝臣們來到東冶,履行庫藏,設席宴飲,下敕召見袁彖,並與他談話,次日便把他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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