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相關案件,事件緣由,調查進展,抓捕過程,執行死刑,
人物經歷
遼陽苦孩子袁寶璟
袁寶璟1966年2月16日出生在遼陽市的一個貧窮家庭。家中兄妹五人,他排行老三,出生於1963年4月23日的袁寶琦是老二。袁寶璟1983年畢業於遼陽市第二高中。當時,他的高考志願就是要考進北京的全國重點大學。全靠父親一個人的工資養活全家。有時窮得連衣服都穿不起,就盼著開運動會,那樣就有希望獲獎。8歲時,家裡因為再也養不起這么多孩子了,把他送到鄉下親戚家,一邊幹活一邊念書。袁寶璟從小就渴望著早日擺脫困苦的生活,致富成了他最大的夢想。
畢業那年,他本已過了錄取分數線,但因學校不理想,而甘願在遼陽市第一高級中學補習了兩年,1985年如願以償地考入了北京的大學。
1985年考上大學後,為了掙出生活費,他給教授抄書稿,每萬字兩塊錢;給公司寫信封,每千個5塊錢。為拿到每天兩毛錢的一伙食補貼,他從不間斷地參加學校體育運動隊,使得身體健壯如牛……一段時間之後,他用掙來的錢買了一輛舊三輪車,和外地民工搶飯吃;幾年間,數不清有多少油鹽醬醋、菸酒糖茶通過他的三輪車流進了京城大小胡同的雜貨店。
一邊掙錢一邊學習,4年裡,袁寶璟放棄了所有的娛樂時間。1989年畢業前夕,他背起一隻大書包,從建國門開始瞄準大公司和銀行,凡見有牌匾的就進去,到一個單位就向人家送發一張“自我推薦表”……最終他如願地選了一個世人眼中的“金飯碗”。
1992年,袁寶璟辭去了他“來之不易”的銀行工作,在懷柔註冊了建昊實業發展公司,啟動資金20萬元。其中,10萬元用來買下了優質“小黑麥”專利,5萬元向農民租了300畝地,再支付了化肥錢、農藥錢、管理費、勞務費……袁寶璟老老實實除草,安安心心種地,實實在在地當了半年農民。半年之後,黑小麥成熟,麥種很快占領全國市場,袁寶璟掘出第一桶金……獲利200多萬元。
隨即,袁寶璟轉向到股票、債券業。資金的雪球滾大了。
1994年,袁寶璟開始以令人目不暇接的速度和手法,一口氣吞下60多家企業。3年之內,建昊集團一躥而紅,袁寶璟成了遠近聞名的“收購大王”、“商業奇才”、“北京的李嘉誠”……直到成為中國首位“世界青年創業者大獎”得主。
相關案件
遼陽首富袁寶璟涉嫌雇兇殺人
雖說遼陽是袁寶璟的故鄉,至今,其父親、妹妹等仍在遼陽生活。但在遼陽,卻只有一些股民和頭面人物對他有所耳聞。然而在北京,在全國,38歲的袁寶璟,名氣早就很大了:從白手起家,到號稱擁有37個億的資產,下屬企業60多家,被譽為“北京的李嘉誠”;30歲時捐資1000萬元,在全國高校設立著名的“建昊獎學金”;31歲時當上了當時全國最年輕的上市公司董事長。32歲時成為我國首位“世界青年創業者大獎”得主。這些耀眼的光環,無疑讓家鄉的人們為之眼前一亮,畢竟,他是喝遼陽的水長大的,又是從遼陽走進北京的。
可是,在大多數家鄉人還沒來得及為他取得的業績自豪時,袁寶璟卻因涉嫌雇兇殺人被遼陽市人民檢察院批捕。
批捕後,袁寶璟的名字一直只是在小範圍內神神秘秘地進行著口頭傳播,2004年3月22日,赫然印著袁寶璟名字的刑偵信息終於首次在大眾傳媒面前“露臉”。材料上記錄了令人痛心的供訴及偵查結果。
死者曾是刑警隊長
2003年10月4日夜裡11點30分,古城遼陽的人們沉浸在國慶節的歡樂中。集中居住著一些遼陽公安部門人士的某小區內,忽然傳來“砰砰”兩聲沉悶的響聲。一戶女主人打發自己女兒下樓看個究竟。過了不一會兒,女兒的哭聲便傳了過來,驚恐的女主人跌跌撞撞跑到樓外,發現自己丈夫倒在了一樓的電子門外,身下留下一條長長的血跡,剛才兩聲悶響其實就是開槍的聲音。經過警察現場勘查以及法醫檢驗,死者為汪興,胸腹部遭兩處致命槍擊,槍枝種類初步推斷為雙筒獵槍。
死者汪興在遼陽大名鼎鼎。他是遼寧省警官學院的首屆畢業生,曾任遼陽市刑警大隊專案中隊隊長。1992年辭警下海後,私下開過私人偵探社,炒過股,赴俄羅斯當過國際倒爺,出事前當過短暫的百菜園飯店經理。他曾經與遼陽幾位非官方重量級人物交往甚密,接觸的人員關係相當複雜。早在2001年11月份,汪興就曾被人刺殺過一次,雖說挨了7刀,但因為搶救及時而保住了一條命。
事件緣由
涉嫌雇兇殺人的恩怨曲直
周文舉組成了6-8人的審查組展開審訊工作。經過數日的較量後,犯罪嫌疑人袁寶福心理防線崩潰,最後跪在公安人員面前痛哭流涕,並如實交待了夥同袁寶森,受袁寶琦、袁寶璟指使,持槍將汪興殺死的全部過程。隨後,犯罪嫌疑人袁寶璟、袁寶琦紛紛供訴了犯罪事實。
袁寶璟上世紀90年代初曾與汪興相識併合伙炒股,二人關係密切,袁寶璟在經濟上給予汪興很大的幫助,1996年袁寶璟在四川省廣漢市的期貨生意受挫,損失達9000餘萬元,袁寶璟認為生意受挫系劉漢所為(劉漢在成都做期貨生意,在當地較有影響)並因此懷恨在心。袁寶璟出資16萬由汪興實施報復。1997年初汪興夥同他人潛入廣漢地區以及成都地區,實施殺害劉漢的計畫,但是由於劉漢坐在車內,子彈射穿玻璃沒有擊中劉漢沒有得逞。
1997年汪興在袁寶璟的公司與員工產生矛盾,並提出種種要求,而袁寶璟沒有理睬,汪興心存不滿,於是就離開了袁寶璟的公司。事後不久袁寶璟就接到汪興的電話向其勒索錢財。曾經身為“殺手”的汪興對袁寶璟的犯罪事實了如指掌,於是多次以打電話、寫舉報信威脅,對袁寶璟的政治前途、人身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威脅,袁寶璟於是產生了除掉汪興的念頭。
2001年初被汪興騷擾的幾近崩潰的袁寶璟找到其二哥袁寶琦,經過兩人密謀決定剷除汪興,並由袁寶琦親自辦理此事。2001年3月袁寶琦潛回遼陽,找到其堂兄袁寶福,而後袁寶福找到其弟弟袁寶森,二人密謀後決定由袁寶森來完成這個“任務”。
2001年11月份,袁寶森以讓汪興相看古董為名,將汪興騙下樓,將汪興連扎數刀,汪興因為搶救及時未死。事後袁寶福、袁寶森二人從袁寶琦處得到好處9萬元。
汪興被扎之後二三個月,袁寶璟再次接到汪興的電話,汪興要袁寶璟為扎他一事付出代價。2003年7月,袁寶琦受袁寶璟指使再次潛回遼陽與袁寶福接頭,並一次性出資18萬元讓袁寶福將汪興幹掉。2003年10月4日23時左右,汪興開車回家時,被跟蹤其多次的袁寶福、袁寶森發現。當汪興下車走到樓門口處時,袁寶森持雙筒獵槍沖了過去,向汪興連開兩槍,將汪興打死後,把槍枝扔到護城河清真橋下的河水裡,兩人駕車逃跑。
為了進一步證實犯罪,作案槍枝的查找工作馬上開展起來。起初,護城河中部水深二米多,遼陽刑警技術大隊和專案大隊的全體幹警冒著嚴寒,趟進齊腰深的水中,從河水乍涼,一直撈到冰凍三尺,歷經兩個多月。先是用吊車拴磁鐵吸,後來又將護城河水分段截住,再用水泵抽乾河水,終於在2004年1月14日早上8點30分左右,在一塊一尺多厚的冰塊下將作案的獵槍翻找了出來。
至此,轟動一時的“10.4”袁寶璟、袁寶琦雇兇殺人案在省市兩級公安機關的緊密配合下歷經兩個月成功告破。4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被遼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整個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調查進展
“10.4”案件特別特偵組
鑒於涉槍案件的嚴重危害性,被害人身份的特殊複雜性,遼寧省公安廳刑偵、技偵部門及遼陽市公安局,抽調精幹警力,組成了“10.4”案件特別特偵組。根據省公安廳李文喜廳長的指示,梁尚學副廳長和許文有總隊長親臨遼陽。遼陽市公安局局長白國曾代表市局黨委,向省廳領導表達了“案件不破,決不收兵”的決心,並擔任特偵組組長,王明清副局長組織協調刑偵支隊與文聖分局開展工作,市局刑警支隊支隊長周文舉、副支隊長龔立君、刑警支隊專案大隊副大隊長莊天儉與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副總隊長王興輝、大案隊隊長崔曉東及偵查員李瑞斌組成秘密偵查組。
特偵組通過對汪興辭職後的生活經歷、接觸關係、恩怨矛盾的調查,發現汪興曾與袁寶璟合夥炒股,過從甚密,後來不知為什麼“掰了臉”。而且,2003年裡,袁寶璟的親屬袁寶福、袁寶森頻繁往返於北京和遼陽。汪興被殺不久,2003年10月26日晚,袁寶琦與袁寶福因為錢的事情發生衝突,造成袁寶福的右手被砍傷;言談中,袁寶福害怕自己被袁寶琦“幹掉”。根據種種跡象,特偵組將重點放在了袁寶璟與其親屬袁寶琦、袁寶福、袁寶森等幾個人身上。經綜合分析,袁寶琦可能出國,袁寶璟、袁寶琦極有可能為防止罪行敗露而再次殺人滅口。許文有和白國曾當即做出決定:同時進行抓捕。
抓捕過程
秘密抓捕全線收網
袁寶森原為遼寧陶瓷花紙廠工人,袁寶福原是鐵匠,都有犯罪前科。2002年6月,他倆曾在一飯店門前與人爭吵,將受害者打傷致脾摘除。袁寶福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袁寶森一直在逃至此案發生。
抓捕方案一定,特偵組全體成員在周文舉指揮協調下,對袁寶福、袁寶森的住處、交通工具及活動規律展開秘密調查,對兩名犯罪嫌疑人進行全方位監控,為了確保抓捕訊息保密,除了特偵組的核心人物外,其他人只知道嫌疑人的體貌特徵,而並不知嫌疑人的準確身份、具體事由。2003年11月23日下午5點半,秘密偵查小組報告:“目標”將在武聖路鑽石城歌廳對面的“大鍋飯”飯店裡聚餐。晚6點,特偵組全體人員分乘7輛車,迅速向目標集結,分散停車,秘密靠近飯店,等待抓捕時機。終於,周文舉在車中下達秘令:“飯店一律許進不許出,先控制一樓,馬上衝上二樓。”一聲令下,專案人員快速進入現場。周文舉和龔立君率先躍上二樓,將主要犯罪嫌疑人擒獲。整個抓捕過程僅用了5分鐘,嫌疑人沒有任何反撲的機會。從飯店撤出後,專案人員將嫌疑人連夜押赴設在弓長嶺的秘密審訊地。當夜,周文舉又果斷下令,派出特偵組人員直取廣西和北京的袁寶琦和袁寶璟。
2003年11月24日下午,在北京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在北京東城區建昊集團辦公室內,袁寶璟被抓獲。
執行死刑
遼寧遼陽籍億萬富翁、北京建昊集團董事長袁寶璟因雇兇殺人終審被判處死刑。2006年3月17日上午,袁寶璟在遼陽市被採取注射方法執行了死刑。與袁寶璟同一天被執行死刑的還有其哥哥袁寶琦、堂兄袁寶森,袁寶璟另一堂兄弟袁寶福則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至此,這一備受社會關注的億萬富翁雇兇殺人一案終於塵埃落定。
40歲的袁寶璟1989年大學畢業後在北京一家銀行工作。1992年他在北京懷柔註冊了北京建昊實業發展公司,啟動資金只有20萬元,不久袁獲利翻倍。隨後他轉向股票、債券市場,取得巨大收益後又離開股票市場,隨後以資本運作的方式“吞”下60多家企業,成為“商業奇才”,到1996年左右其資產就已經達到30多億元。
法院審理查明,1996年秋天,袁寶璟、袁寶琦與被害人汪興在北京碰頭,袁寶璟提出在四川成都炒期貨時,他損失9000餘萬元,懷疑是四川商人劉漢與證券交易所修改規則所致。汪興便提出安排人去打劉漢,得到袁寶璟的認可。爾後,由袁寶璟出資16萬元讓袁寶琦交給汪興。1997年,受袁寶璟等人指使的“殺手”槍殺劉漢未果。1997年以來,汪興多次向袁寶璟借錢未果,便開始以打電話、寫信要舉報袁寶璟的違法犯罪事實相威脅,引起袁寶璟的極大不滿,並產生了殺死汪興的想法。袁寶璟在向哥哥袁寶琦說了想法後,得到支持。2003年10月4日晚,受袁寶琦具體指使的袁寶福與袁寶森攜帶獵槍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興開門進樓時,袁寶森持槍近距離對汪興開二槍,將其當場打死。
袁寶璟雇兇殺人一案經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後於2006年1月13日公開宣判,袁寶璟、袁寶琦、袁寶森被判處死刑,袁寶福被判處死緩。
一審宣判後,袁寶璟及同案的另外三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提出抗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訴人袁寶璟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均應依法懲處,原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