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劍波(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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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劍波,男,漢族,1962年5月出生,江西宜春人,在職大學學歷,1990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22年8月,袁劍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袁劍波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宜春
  • 出生日期:1962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79年12月至1983年11月,在部隊服役;
1983年11月至1984年02月,待業;
1984年02月至1988年02月,宜春市人民檢察院幹部;
1988年02月至2002年09月,歷任宜春市人民檢察院科員級助檢員、副科級助檢員、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
2002年09月至2003年01月,萬載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檢察長;
2003年01月至2007年02月,萬載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7年02月至2011年09月,豐城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1年09月至2016年06月,宜春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正縣級),豐城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6年06月至2020年02月,宜春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縣級);
2020年02月至2020年04月,宜春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二級高級檢察官;
2020年04月至2022年06月,宜春市人民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5月16日,據江西省紀委省監委訊息:宜春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袁劍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宜春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8月,經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宜春市紀委市監委對宜春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袁劍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袁劍波長期擔任縣級檢察院“一把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熱衷於搞“小圈子”“小團伙”,把上下級關係變成人身依附關係;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房產和股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特權思想嚴重,貪圖吃喝享樂,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檢察長身份介入房地產開發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喪失人民立場,把執法為民拋諸腦後,甘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不務正業,玩物喪志,身披“雅好”外衣,沉溺低級趣味,道德敗壞,腐化墮落,以權獵色,以錢易色;對紀法不知敬畏,肆意踐踏檢察權,執法犯法、徇私枉法,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袁劍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宜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宜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袁劍波開除黨籍處分;由宜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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