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調劑

表調劑

表調劑是用於鋼鐵、鋅及其合金金屬,使金屬工件表面改變微觀狀態,在短時間及較低溫度下膠體在工件表面吸附形成大量的結晶核磷化生長點,使工件表面活性均一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表調劑
產品特性,產品介紹,注意事項及保存,

產品特性

主要克服皮膜粗化現象,消除金屬工件經強鹼性脫脂或強酸性除銹所引起的腐蝕不均等缺陷,提高磷化速度縮短處理時間,使金屬工件在磷化過程中產生結晶緻密均勻的磷酸鹽皮膜,同時增強耐蝕性能提高塗膜附著力與降低磷化沉渣等,特別是磷化要求較高的電泳塗裝前處理以及低溫磷化、工件經過酸洗和處理量大的場合使用。

產品介紹

由於生產原料(硫酸鈦鈦白粉金屬鈦等)及生產工藝差別,表調劑溶液的顏色從無色到乳白色都有,但表調劑的效果和其顏色無關,因為起表調活性作用的只有膠體磷酸鈦(100-10nm),而100-10nm的膠體磷酸鈦是無色透明的。表調劑的活性大小隻與單位體積內納米級別的膠體磷酸鈦顆粒的多少有關,而與化學鈦總量關係不大。一些人認為表調劑顏色越白,其效果就越好,是認識的一個誤區,是不懂表調劑原理的表現,或者是片面宣傳自己產品的一種手段。表調劑的溶液的“白色”是沒有參與反應的鈦白粉或者大於1um沒有活性磷酸鈦顆粒的顏色。
產品名稱:表調劑
產品包裝:20Kg/箱(內包裝2Kg*10包) 或者 25公斤/袋
使用方法:
1.處理槽加清水到的八分滿。
2.將2 Kg的表調劑緩慢投入到八分滿槽液中邊攪拌邊溶解,勿將本
劑一次全部加入,以免因吸水過快而產生結塊現象。
3.加清水至全量1000L。
使用管理:
1. 使用範圍:游離鹼度(FAL):0.01~0.3 point。
全鹼度(TAL):1.3~2.5 point。
pH值:8~10 (最大活性8.5~9.5)。
2. 標準濃度: 0.2% (以1000L計)
產品編號
游離鹼度(FAL)
全鹼度(TAL)
pH值
備註
BT-02
0.22 ±0.2
1.5±0.2
9.3 ±0.2
顏色較清
BT-03
0.22 ±0.2
1.5 ±0.2
9.3 ±0.2
乳白色
BT-06A/B
0.20 ±0.2
1.5 ±0.2
9.0 ±0.2
無色/乳白色
3.初次添加量0.2% (以1000L計): 添加表調劑2 Kg。
4.補充添加(以1000L計): 使用槽容量(噸)*5(FAL標準濃度FAL測定濃度)= 補給量Kg。
5.處理溫度: 常溫~50℃。
6.處理時間: 浸泡或噴淋20~60秒,對鋅2~5秒。
7.噴霧壓力:0.8~1.5kg/cm 。
檢測器具與測量方法:
1.試驗試劑:酚酞指示劑、溴酚藍指示劑、0.1當量稀硫酸標準溶液。
2.試驗器具:10ml吸管、250ml燒杯、250ml三角瓶、50ml滴定管。
3.游離鹼度測量方法:用吸管吸取10 ml處理液放入三角瓶內,加入3~5滴酚酞指示劑用0.1當量稀硫酸標準溶液滴定,滴定時所指示的顏色由粉紅色變為無色即達滴定終點。此時所消耗0.1當量稀硫酸標準溶液的ml數為游離鹼度值。
4.全鹼度測量方法:用吸管吸取10 ml處理液放入三角瓶內,加入3~5滴溴
酚藍指示劑,用0.1當量稀硫酸標準溶液滴定,滴定時所指示的顏色由藍
色變為黃色即達滴定終點。 此時所消耗0.1當量稀鹽酸標準溶液的 ml
數為全鹼度值。
5.使用pH計測量pH值。
處理液老化更新
由於工作處理液經長時間的使用會形成老化狀態, 當補加表調劑磷化效果也不理想時,說明表調液已老化,此時應廢棄更新處理液。

注意事項及保存

1. 工作槽液為弱鹼性物質使用時應避免和眼睛、皮膚、衣類等直接接觸,操作時請配戴防護器具。使用時如不慎進入眼睛應迅速用清水充分沖
洗眼部約15分鐘後送醫治療。
2. 建浴時最好使用自來水,處理工件時應保持處理液良好的攪拌狀態以發揮表調劑之最大效果。
3. 在水質硬度過高的特殊情況下,可於本劑配槽前投入三聚磷酸鈉調整
水質,添加量為每1000 Kg水添加200g~500g三聚磷酸鈉(即0.2‰~
0.5‰),但切勿過量使用或平常添加,只限於新配槽時使用。
4.工作槽液發臭有異味之原因為水中含過量生物所致,但表調仍可使用,在使用河水或地下水的場合應投入殺菌劑來防止槽液發臭。
5.工作槽液變黃之原因為含鐵過量過高所致,主要為工件經酸洗後帶入,可能影響皮膜化成之均勻度與成膜速度,應視情況予以更新。
6.工作槽液經連續處理濃度及pH值會有所降低,應定期測量濃度並適當補充添加表調劑以維持規定或所需的濃度,並且於每兩周更新一次以保持最佳狀況。
7.在添加表調劑後pH值仍偏低時,解決的辦法是加入適量碳酸鈉(純鹼)來穩定調整液的pH值,添加量為每2 Kg表調劑添加0.2 Kg~0.5 Kg碳酸鈉,但切勿過量使用或替代膠鈦調整劑使用。
8.在使用管理中所提示的使用範圍是指在使用過程中的最佳濃度數值指標,標準濃度是指在使用過程中的初始值及補充添加時計算補給量Kg數的標準參數。
9.未使用的產品應密封存放在乾燥通風的場所保管避免受潮,保存期限為三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