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經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契約,預付款稅務收據(預付款不得低於購房總價款的30%)或結算稅務發票。提取截止到售房單位出具的售房首付發票(須蓋有稅務監製章的發票,下同)所載明的時間後的12個月內。
辦理程式,身份證明材料,用途證明材料,提取額度,受理時間,辦結時限,收費情況,
辦理程式
1、職工本人到中心領取、填寫《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到單位在《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上加蓋整套財務印鑑→持《公積金支取申請書》、相關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手續→到銀行辦理提款或轉賬手續。
2、實行託管管理或破產、解散、註銷的單位,職工本人或委託代理人可持相關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身份證明材料
1、以房屋產權人身份提取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複印件。
2、以房屋產權人配偶身份提取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各1份複印件。
3、以房屋產權人父母、子女身份提取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登記在一起的戶口簿原件及各1份複印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直系親屬關係的戶籍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代領取的,除本人身份證外還須出具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複印件。
用途證明材料
提供經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契約,預付款稅務收據(預付款不得低於購房總價款的30%)或結算稅務發票;
提取額度
提取截止到售房單位出具的售房首付發票(須蓋有稅務監製章的發票,下同)所載明的時間後的12個月內;
受理時間
每月5—30日之間的工作日,每天下午下班前45分鐘停止辦理(如遇1-4日為節假日,則往後順延3天)。
辦結時限
符合提取條件且提供資料齊全的,即時辦結。
收費情況
免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