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街區保護管理辦公室對保護建築設定保護標誌,建立檔案;向審批部門提出相關的審批意見建議
按照市政府確定的歷史街區保護修繕工作建設任務組織項目實施、做好項目的規劃編制、項目報批、項目建設等具體實施工作;負責街區內市政、園林綠化、景觀小品、亮化、公共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協調電力、通信、供水等公共基礎設施專業單位進行相關設施的維護;及時制止破壞、損害歷史街區面貌及形象的行為,必要時報請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處;負責所管理的國有資產的使用和維護;歷史街區內規劃確定保護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以下簡稱保護建築)經市政府統一修繕整治後,負責與其產權人或使用人簽訂保護責任書,明確包養、維修責任;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