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衢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地點:衢州市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實施國家有關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規,發展各民族之間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二)參與制定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促進少數民族經濟、文化、體育、衛生事業發展。
(三)協調處理民族矛盾糾紛,辦理有關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的事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地區的科技培訓和扶貧脫貧工作。
(四)負責少數民族幹部的考察了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教育培養和選拔使用工作。
(五)貫徹執行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護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制止非法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
(六)指導、協助宗教團體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做好教職人員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組織發揮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
(七)負責宗教活動場所的登記、發證、年檢有關事宜,協調宗教組織與社會各方面的關係,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經濟建設和維護穩定服務。
(八)搞好宗教調研,掌握宗教動態,針對宗教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
(九)指導各鄉鎮做好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工作,協助鄉鎮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性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規章制度;檢查督促重要事項的落實;起草綜合性檔案;負責文秘、檔案、保密、財務、會務、接待、信訪、信息、網路、政務公開、應急管理、新聞報導、保衛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牽頭起草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政策性檔案草案;組織協調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對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檔案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各地開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委普法工作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組織協調對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本委的宣傳以及編輯相關內部資料。
民族處
負責對民族地區經濟社會運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指導民族地區制訂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制訂民族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參與做好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扶貧開發工作;推動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對口支援、經濟合作;負責民族發展專項資金的統籌安排;協調民族關係,指導做好城市少數民族工作,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涉及少數民族的群體性事件;承辦少數民族文化、衛生、藝術、體育、教育、科技、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相應事務;促進建立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
宗教一處
依法對佛教、道教方面的事務實施管理,承辦佛教、道教方面的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對佛教、道教的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指導佛教、道教等省級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負責處理佛教、道教等方面發生的突發性事件;審核相關宗教文化等出版物;指導市縣政府宗教部門依法做好佛教、道教工作。
宗教二處
依法對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事務實施管理,承辦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對天主教、基督教的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指導有關省級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依法依章開展工作;指導天主教、基督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原則和自治、自養、自傳的方針;研究境外天主教、基督教與我省教會的關係,提出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對我省進行滲透的意見;負責處理天主教、基督教等方面發生的突發性事件;審核相關宗教文化等出版物;指導市縣政府宗教部門依法做好天主教、基督教工作。
宗教三處
承辦伊斯蘭教及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工作,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指導市縣政府宗教部門做好伊斯蘭教及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和民間信仰方面調研等有關工作;幫助宗教團體辦好宗教院校;指導、推動宗教界反對邪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打擊、取締邪教的工作……
人事教育處
機關黨委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衢州市上街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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