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區財政局

衢州市柯城區財政局

衢州市柯城區財政局,是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衢州市柯城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柯城區上街92號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財稅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有關巨觀經濟政策,提出貫徹國家巨觀調控政策的建議。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財務、會計、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管理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三)負責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全區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報告全區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負責政府投資基金財政出資的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區本級預決算公開。指導全區鄉鎮財政工作。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負責統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設和套用推廣。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組織制定財政專戶、預算單位賬戶及資金存放管理制度。負責區級財政預算會計核算和管理。負責編制全區財政決算、部門決算、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
(六)負責全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政府採購事務。建立統一的電子化政府採購管理和交易平台。 負責政府採購對外事務。
(七)負責管理政府內外債。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務,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負責地方政府債券申報工作。歸口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贈)款業務。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區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區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代表區政府對相關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擬訂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匯總和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按許可權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負責審核和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制定社會保險基金財政補助政策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參與擬訂社會保障政策,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和保值增值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負責編制區級政府投資預算和重大投資項目資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十三)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會計代理記賬行業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四)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區屬經營性國有資產,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監督。
(十五)負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制定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整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十六)負責指導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協助開展區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建立健全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水平審核,承擔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監督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執行等工作。
(十八)研究全區國有經濟和所監管企業的運行狀況,指導所監管企業風險管控。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評估監管、清產核資、統計、綜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職能轉變。
1.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和建立鄉鎮(街道)財政管理體制。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組織實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
2.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範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3.強化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職責,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強化出資人監督管理職責, 堅持出資人管理與監督有機統一,健全監管制度,改進監管方式。全面落實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原則。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準確把握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責定位,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於企業。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統一發放工資職責分工。機構編制部門負責審核區直、鄉鎮(街道)納入統發工資範圍的各單位的性質、編制、職數。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各單位的人員編制數、職數,審核區直、鄉鎮(街道)納入統發工資範圍的人員和工資總額。財政局部門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提供的人員入(出)編和在編人數以及核定職數情況,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提供的人員名單、應發工資總額進行預算安排。各單位按照組織和人力社保部門核准的工資信息發放工資。

現任領導

局長:吳川
黨組成員:王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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