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局內設辦公室、政工人事股、計畫財務股、規劃股、耕地保護股、城鄉建設用地股、科技宣教股、地籍地政管理股、內部審計股、紀檢監察室、測繪勘查股、礦產開發管理股、地質環境儲量股、法規股、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辦公室、礦產資源開發安全管理辦公室、工會委員會、婦女委員會、便民服務視窗、督查室20個股室,下設衡陽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衡陽縣西渡經濟開發區國土資源分局、衡陽縣土地儲備中心、衡陽縣國土測繪隊、衡陽縣土地礦產交易中心、衡陽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衡陽縣省道315線土地開發管理所、衡陽縣地質礦產綜合服務中心、衡陽縣國土資源信息中心9個二級機構及27個國土資源所。共有幹部職工573人。
近年來,堅持以“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為宗旨,先後獲得“全國土地管理先進單位”、“全國建設用地管理先進單位”、“全國土地管理系統先進集體”、“全國國土資源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全國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先進單位”、“全國地籍管理百強縣”、“全國土地登記和土地調查先進單位”和“全省土地執法模範縣”、“全省地籍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負責研究擬定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政策、規定、辦法;負責經批准后土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工作的組織實施;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工作;貫徹實施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指導、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報縣以上人民政府審批的城鎮規劃的審核,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的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基礎測繪計畫;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國土資源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 查處違法案件,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負責擬定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用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確保全縣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負責貫徹實施地籍管理辦法,指導全縣地籍管理工作,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分等定級和登記等工作,承辦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負責全縣城鄉建設用地管理;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交易、作價出資和政府收購、儲備土地的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負責指導全縣基準地價調整修訂工作,負責城鎮基準地價調整修訂和標定地價評測,按規定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縣以上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權屬變更審核登記,依法組織實施對探礦權、採礦權的招標、拍賣、出租、轉讓工作,協助管理地勘成果、礦產資源儲量和地質資料彙編,實施地質礦產勘查行業管理,對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核,按規定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情況的年度檢查,組織開展礦產品運輸和銷售情況的檢查,協助審核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結果;負責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協助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估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參與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按許可權管理地質遺蹟保護區;負責測繪行業管理,組織並管理行政區域界線、地籍、征地、房產、地質礦產等方面的測繪項目和其他全縣性重大測繪項目、重大測繪科技項目;負責依法初審測繪單位的等級資格,管理測繪任務登記,依法審查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縣外組織、個人來縣測繪的事項,依法管理本縣地圖市場;負責按規定管理和使用上級撥給的地勘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基礎測繪專項基金、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以及縣財政撥給的其他各項資金,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國土資源管理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基層國土資源所、局直各單位的勞動人事工作,加強國土系統廉政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承辦全縣國土資源信訪工作;負責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和檔案的收集與處理,重要會議的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檔案、保密、保衛、接待、後勤服務工作。
政工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基層國土資源所、局直各單位的機構編制的呈報與勞動、人事、工資管理;負責機關崗位責任制的考核工作,承辦基層國土資源所、局直各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的考察考核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
計畫財務股
研究擬定並實施有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各項撥入資金的管理使用及國土資源規費的徵收、使用,進行財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協助財政部門管理徵收票據;負責各專項資金的預算審核;負責基層國土資源所、局直各單位經費的計畫,分配管理監督檢查,組織匯總、編制財務的預算決算。
城鄉建設用地股
負責承辦全縣需報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的審查、報批工作,依照審批許可權承辦和審核全縣建設用地劃撥或出讓方式土地權屬的轉移報批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和可行性論證,竣工驗收等工作,參與各項征地拆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建設用地規劃;參與研究制訂和組織全縣城鎮發展戰略和城鄉建設規劃的有關工作,參與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關工作,檢查各類建設用地實施情況。
耕地保護股
負責實施耕地保護和保證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組織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擬定並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方案;組織耕地後備資源開發,負責審查耕地占補平衡;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立項、審批、報批;組織對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檢查和驗收;承辦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國有荒山、荒地、灘涂圍墾開發的立項、審查、報批工作。
規劃股
組織研究國土綜合開發整治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規劃、地質勘察規劃、測繪發展規劃;組織參與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負責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的編制、執行;負責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承辦農業區劃部門交辦的有關事項。
地籍地政管理股
負責城鄉土地調查,土地分等定級估價,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及地籍檔案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土地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進行資質審查;負責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土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組織實施土地確權;負責全縣土地產權處置工作;指導和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科技宣教股
負責局機關和基層國土資源所、局直各單位幹部職工政治學習和崗位教育培訓。負責新聞宣傳及國土資源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土地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負責做好本系統宣傳報導工作,參與協助起草局領導講話稿及重要文稿。
測繪勘查股
貫徹執行國家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測繪行業政策;負責全縣測繪成果和地理信息數據質量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測量標誌的管理和保護;負責全縣測繪單位認證管理;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重大測繪項目。依法進行測繪登記、管理全縣地圖市場、審核外業組織、個人測繪業者來衡測繪項目;組織全縣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參與調處勘查權屬糾紛,協助探礦權使用費和價款徵收。
地質環境儲量股
擬定和實施全縣地質資源和地質災害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依法治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工作,指導和管理礦山地質環保保護和治理;組織參與審查城市、區域總體規劃和建設項目地質環境評估報告;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指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管理,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指導地質災害和地下水動態監測、評估和預報;組織和協助建立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遺蹟保護區;負責全縣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和統計工作;組織礦產登記供需形勢分析。
礦產開發管理股
參與編制並監督實施全縣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劃;負責辦理採礦權審核登記發證和採礦權轉讓、出租、出讓、招標、拍賣等權屬變更的審核登記;依法劃定礦區範圍,調處本管轄的採礦權屬糾紛;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頓;負責礦產企業礦產開發的年檢年審;組織開展礦產品的運輸和銷售情況的檢查;組織徵收礦產資源有關規費審核減免申報。
法規股
負責規範檔案的起草、審核;負責國土資源行政聽證、行政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強制執行、申請;負責國土資源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的應訴;指導督促全縣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監督檢查土地資源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情況。
內部審計股
負責對本系統財務收支活動的審計監督,對本部門、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的檢查、監督、評價和鑑證;查明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嚴肅財政法紀,改善經營管理,協助計財股加強對局直單位,國土資源所的財務指導;做好財務審計宣傳工作,嚴肅查處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違紀、違法案件;加強與職能部門協調聯繫。
紀檢監察室
按照黨的章程和其他黨紀法規,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的教育、宣傳、調研等工作,作出關於維護局黨組決定的落實方案;負責對全縣國土資源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各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按規定查處違紀違規案件,完成局黨組臨時交辦的違紀案件查處任務;按照局黨組要求,嚴格監督考核工作。在幹部考察時,參與人事部門考核考察、任職任期廉政談話;受理對所在部門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所在部門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部門)和所在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會委員會
負責全局機關工會工作,指導全系統工會工作,抓好全系統工會組織建設,發揮工會橋樑和紐帶作用。
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辦公室
負責受理、交辦、轉送全縣國土資源信訪事項;負責協調處理重要的國土資源信訪事項;負責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交辦的和本級受理的信訪事項的書面回復;督促檢查各國土資源所、局直各單位信訪事項的處理,並對其信訪工作進行指導;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負責信訪工作年度目標考評;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礦產資源開發安全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國土資源礦產資源開發安全管理的聯繫、協調、督查工作;負責建立全縣國土資源礦產資源開發安全管理預防、預警體系;參與對礦產資源開發安全管理違法案件和礦山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對省、市、縣交辦、督辦的礦產資源開發安全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開展礦產資源開發安全動態巡查;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衡陽縣國土資源婦女委員會
負責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好女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政策、法律、法規,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負責圍繞局裡的中心工作,組織女職工認真開展各項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負責完成局裡和上級婦聯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並向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婦女的意見、建議和要求;負責為女職工做好服務工作;負責辦理計畫生育相關手續,宣傳計畫生育政策,做好計畫生育登記和辦理證件等工作;負責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衡陽縣國土資源局督查室
參與國土資源目標管理方案的制訂和年度考評工作,負責督查全局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情況;負責督查上級和局本級檔案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督查局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決定的重要事項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督查局領導班子成員批文和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負責督查上級批轉給縣局辦理事項的落實情況;負責督查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等情況。
衡陽縣國土資源局便民服務視窗
負責受理、轉辦縣人民政府審定的國土資源行政審批事項,發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文書;負責綜合協調和督辦各業務股室,按規定時限和要求及時辦理行政審批事項;負責組織協調相關業務股室實地踏看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承辦上級有關部門和局黨組交給的其它事項。
直屬單位
衡陽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
負責監督檢查全縣貫徹執行國土資源管理和測繪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情況;負責全縣土地、礦產、測繪管理的動態巡查,監督檢查基層所動態巡查情況;負責查處全縣項目用地、礦山企業、測繪等違法案件,監督檢查指導基層所對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對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的監督檢查;負責對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出租、出讓等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礦產品運輸運輸憑證的檢查;直接查處鄉(鎮)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
衡陽縣西渡經濟開發區國土資源分局
負責開發區土地的規劃、勘測、調查和建設用地管理;負責開發區土地徵收徵用報批、土地出讓工作;負責區內土地使用情況監察,處理土地糾紛,協助查處土地違法案件。
衡陽縣土地儲備中心
承擔全縣國有閒置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全縣存量土地的收購開發工作;承辦縣內國有土地出讓前的開發和管理;協助辦理土地的徵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工作。
衡陽縣土地礦產交易中心
負責土地使用權、採礦權的招標、拍賣、掛牌、轉讓、出租、抵押及其他國土資源的交易,並提供招標、拍賣專家庫等技術支持;負責發布土地礦產交易信息行情,提供有關法律和其他信息諮詢服務;負責為地價管理、土地礦產交易違法行為查處提供服務;負責收取國土資源交易服務費。
衡陽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負責全縣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工作。
衡陽縣國土測繪隊
負責全縣新征土地勘界測量,提供堪界圖和技術報告;負責全縣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土地登記、土地整理過程中的測量工作;負責縣內重點工程項目的測量工作。
衡陽縣地質礦產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建設用地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詁;負責採礦登記發證資料、圖紙和採礦企業的年檢年審資料審核;負責地質礦產方面的技術監定工作;受託為採礦權人、採礦權申請人編制礦產登記發證資料、圖件。承辦縣域內礦產資源有關規費的收取工作。負責對全縣國有、集體、民營礦山企業徵收礦產資料補償費,並進行稽查。承辦縣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衡陽縣省道315線土地開發管理所
負責沿線土地的徵用;資料編制初審工作;負責沿線土地出讓工作;負責協調沿線鄉(鎮)和相關部門有關事宜;協調土地報批工作;參與項目的選址定點和可行性論征工作。
衡陽縣國土資源信息中心
負責電子報件;負責本縣“金土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開展國土資源電子政務系統建設;協助開展國土資源資料庫建設;負責對資料庫的管理、維護、更新;開展信息化培訓;負責實施政務信息網上公開。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