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雁峰區民政局

衡陽市雁峰區民政局

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雁峰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衡辦〔2019〕13號),制定本規定。

衡陽市雁峰區民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衡陽市雁峰區民政局
  • 所屬部門:衡陽市雁峰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衡陽市雁峰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組織起草我區民政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擬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依法承擔對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
(三)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負責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開展社會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組織社區治理體系和村(居)委會服務管理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承擔全區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及日常管理;擬訂區本級行政區劃規劃、地名管理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負責鄉鎮及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報批工作;負責街道辦事處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及其駐地遷移的報批工作;調處邊界爭議與糾紛。
(六)擬訂全區社會事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會同做好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七)負責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審批工作;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工作。
(八)貫徹執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跨縣(市)、區的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
(九)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
(十)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居家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工作;指導和管理養老機構建設、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組織推進全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擬定全區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主管慈善工作;指導社會捐助工作;參與發行福利彩票。
(十三)負責全區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民政事業經費的審計和監督;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十四)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負責法制、信訪、接待、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局機關行政管理、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編制管理、勞動人事、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應急管理和新聞宣傳、民政信息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政策調研及民政系統先進單位評比表彰活動。
負責本單位對組織和個人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徵收、行政給付、其他職權(核准、備案、年檢)等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策諮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與本單位承擔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事中事後監管職能股室的溝通協調,並做到信息共享;負責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制定、審核、報備、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相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區民政法制宣傳、教育、諮詢和培訓工作。
(二)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股
擬定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組織社區治理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社區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表彰。
(三)社會事務股(社會救助股)
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全區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婚姻登記員業務培訓、殯葬管理和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統籌做好殘疾人社會福利工作,協調推動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殘疾人就業中的權益維護工作;會同做好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擬定全區社會救助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建立全區分層分類救助制度;負責全區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臨時救助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負責特殊對象生活補助工作;負責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區劃地名股
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法規和規章的實施;擬定本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依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地名的設立、命名、更名、撤銷、界線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初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地名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推廣和監督標準地名的使用,負責本區域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行政區劃圖和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纂、審核及行政區域界線檔案、地名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調處邊界爭議與糾紛。
(五)兒童福利股
擬定全區兒童福利事業、兒童權益保護髮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保護服務工作。
(六)養老服務股
擬定全區養老服務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有關標準;指導全區養老福利機構、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市特困老人入住區本級養老福利機構審批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督養老機構安全生產。
(七)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股(社會組織管理股、社會組織綜合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贈工作;參與福利彩票發行。
擬定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負責推進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負責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的登記、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無其他綜合黨委(行業黨委)管理和無業務主管單位、直接登記的區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全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八)計畫財務股
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民政事業資金管理細則和民政財務管理制度,監督檢查民政事業資金分配、管理、使用;管理區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檢查監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負責承辦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及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人員編制

雁峰區民政局行政編制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雁峰區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6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黃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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