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輝市政府辦關於印發衛輝市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是衛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5年5月4日印發的一份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的通知》(豫政 〔2014〕92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豫政 〔2013〕51號)
檔案精神,按照民政部《關於開展“救急難”工作試點的通知》(民發〔2014〕93號)要求,強化社會救助部門協作,方便困難民眾尋求救助,建立我市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依託鄉(鎮)人民政府民政所和便民服務中心統一設立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社會救助視窗,統籌協調相關業務部門,統一受理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申請和申請人難以確定管理部門的救助申請,明確部門職責及分辦、轉交、轉送、轉辦、轉介流程和辦理時限,建立化解困難民眾急難問題的“綠色通道”,確保困難民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二、職責分工
(一)鄉(鎮)人民政府職責
1.設立“社會救助”視窗,負責“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受理、辦理民眾求助事宜和民政局轉交的救助事項;
2.統籌本級社會救助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分辦相應救助申請;
3.督促本級相關單位及時處理民眾求助事項,並督辦處理具體事件;
4.向民政局“社會救助”視窗轉送或向社會力量轉介救助申請事項;
5.受理民政局轉交的民眾救助申請事項;
6.定期對有關救助工作資料進行歸檔。
(二)民政局職責
1.設立“社會救助”視窗,主要負責“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受理和辦理民眾求助事宜;
2.接收鄉(鎮)人民政府轉送的社會救助申請事項,代表社會救助聯席會議辦公室協調處理部門間救助申請事項轉辦事宜;
3.向鄉(鎮)人民政府轉交、向有關部門轉辦、或向社會力量轉介申請救助事項;
4.督促鄉(鎮)人民政府和救助事項承辦部門及時處理民眾求助事項,並督辦處理具體事件;
5.定期對有關救助工作資料進行分類歸檔。
(三)其他部門職責
1.衛生、教育、住建、房產、人社等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和民政局提供本部門救助政策和救助項目,明確責任科室、責任人和政策諮詢電話。如救助政策、救助項目、責任科室、責任人、諮詢電話等發生變化,應及時通報市、鄉(鎮)人民政府 “社會救助”視窗。
2.積極配合市社會救助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按時辦理、及時反饋轉辦救助事項,為鄉(鎮)人民政府和民政局提供政策諮詢。
3.按照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完成各自工作。
三、工作監督
(一)年度考核。將“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作為服務民生的重要任務,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年進行考評。
(二)責任追究。建立健全社會救助責任追究制度,由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截留、擠占、挪用、私分社會救助資金、物資的個人或單位,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三)民眾監督。社會救助各責任部門要多渠道、多形式開展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宣傳,讓民眾深入了解機制的工作目標、部門職責、工作流程、完成時限和監管措施,充分發揮民眾監督的積極作用。
衛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