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輝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衛輝居民身份證由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政策依據,辦理機構,崗位責任,前置條件,辦理程式,收費標準,使用票據,辦理時限,辦理地點,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辦理機構

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崗位責任

在職責範圍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給本部門規定的許可權和法定程式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嚴格依法進行調查取證和情況收集工作,保證具體行政行為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定性準確、適用依據準確、程式合法、處理適當、手續完備;科學、合理地開展檢查、調查工作,做到文明執法。

前置條件

首次申領,公民年滿十六周歲或未滿十六周歲由監護人代為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補領,居民身份證丟失的。
臨時居民身份證,尚待領取居民身份或證件丟失、損壞待補領。

辦理程式

首次申領身份證,需持本人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進行人像採集;換領、補領身份證,需持本人戶口簿並交回原身份證件。
臨時居民身份證,持本人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條》。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對後到所在縣(市、分)公安局辦理。

收費標準

依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322號。
首次申領、換領每證20元,丟失補領每證40元;臨時居民身份證每證10元。

使用票據

統一使用《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用票據》。

辦理時限

居民身份證辦理時限為二個月,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臨時居民身份證為三日內。

辦理地點

居民身份證在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臨時居民身份證經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對蓋章後,到所在縣(市、分)公安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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