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國(英山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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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國,英山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0年11月,英山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衛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國
  • 國籍中國
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違紀被查

2020年10月,據紅安縣紀委監委訊息:英山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衛國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經黃岡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目前正接受紅安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依法雙開

2020年11月,據紅安縣紀委監委訊息:日前,經黃岡市紀委監委指定,紅安縣紀委監委對英山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衛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衛國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多次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民眾紀律,為惡勢力人員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和干預司法、執法活動,向有關部門打招呼說情;違反生活紀律,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涉嫌受賄罪;利用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犯罪嫌疑人辦理虛假的立功證明,涉嫌徇私枉法罪;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轉貸給他人,涉嫌騙取貸款罪
衛國身為公安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目無黨紀國法,以權謀私,知法犯法。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英山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英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衛國開除黨籍處分;由英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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