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哲治(1702年—1756年),字我愚,河南濟源人,清朝大臣。雍正七年,以拔貢生廷試優等,發江南委用。初署贛榆知縣,調鹽城。值蝗災,設六條拊循:優禮德望,饋餉高年,旌獎孝義,經理煢獨,譏警游惰,約束過犯。縣北有司河,匯上游七縣水入海。夏旱水弱,海潮至,鹹苦不可食,甚乃浸溢民田;秋水盛,又患河寬流緩,入海不速。哲治建閘立斗門,蓄泄有備。斥鹵化膏腴,歲有涸出地,給無業民承耕。田沉沒而糧未除者,悉請豁免。循海築土墩九十餘,潮大,漁者得就墩逃溺,號“救命墩”。
基本介紹
- 本名:衛哲治
- 字號:字我愚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河南濟源
- 出生時間:1702年
- 去世時間:1756年
生平事跡
乾隆二年,補長洲,兼攝吳縣。請豁坍荒逋賦十餘萬。八年,遷海州知州。歲歉治賑,全活二十萬人,流民有自山東就食者。擢淮安知府。十年,河決陳家堡,漂溺男女、田廬無算。哲治遣小舟載餅餌救之,躬涉風濤,往來存問。山東復災,流民南下。哲治捐俸,益以勸募,葺草屋,自清江浦屬魚溝以北,銜接二百餘里,所在給粥糜、衣、藥。十三年,山東又災,兩江總督尹繼善令哲治運賑米至台莊。上聞哲治善治賑,調山東登萊青道。居數月,擢布政使。
十四年,授安徽巡撫。奏言:“歙縣馬田地在休寧,請折徵充餉。”又言:“廣德催糧,每圖有單頭,數圖有經催。前巡撫潘思榘改行順莊,轉有未便,請得仍舊。”皆下部議行。旋召詣京師。十五年,令回任,上諭之曰:“汝不滿朕意。以一時無人,故仍留汝。宜奮勉改過。”調廣西。入覲,哲治具言親老不便迎養,命仍留安徽。尋丁憂。十八年,服闋,署兵部侍郎,暫管戶部事。復授安徽巡撫。疏建歙縣惠濟倉。再調廣西。二十年,內擢工部尚書。因病乞回籍。二十一年,卒。
乾隆十四年(1749)九月,兩江總督黃廷桂、河道總督高斌、漕運總督瑚寶、副總河張師載、安徽巡撫衛哲治、江蘇巡撫雅爾哈善、兩淮鹽政吉慶聯名上奏,懇請乾隆巡幸江南。此折上奏後,乾隆朱批:“大學士九卿議奏”。這表明,他已同意南巡,只是走個十月,南巡之事最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