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爭霸」是《地下城與勇士》遊戲中的特色玩法之一;符合條件的角色可以互相挑戰,體驗與決鬥場不同的PK方式。玩家之間挑戰時可以不押金幣,也可以押金幣決勝負,勝利者可以獲得金幣。挑戰的勝利者除了可以獲得雙方所押金幣之外(在雙方壓金幣的情況下),還可以獲得榮譽獎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街頭爭霸
- 登場作品:地下城與勇士
簡介
玩法規則
- Lv30以上的角色可以發起或接受挑戰。
- 在按住ctrl鍵的狀態下,左鍵點擊想挑戰角色,在快捷選單中選擇[挑戰],在對話框中點擊角色名稱時,在快捷選單中選擇[挑戰]。
- 被挑戰的角色必須接受挑戰請求後,挑戰才會開始,發起或者接受挑戰的當事人角色,如果離開隊伍, 那么挑戰不會開始。
- 接受挑戰邀請時,若對方是隊伍,將告知玩家對方有幾名隊員。
- 若接受挑戰,會給隊伍成員8秒的猶豫時間,所有隊員會收到提示,而且必須所有隊員同意,挑戰才會開始,8秒內不選擇接受/拒絕的話,默認為拒絕。
- 可以發起挑戰的地區僅限於城鎮,並且需要在相同的區域才能發起挑戰。(不符合條件、或位於無法移動的地區時,不能發起挑戰)。
- 單個角色或者隊伍成員中,挑戰的角色之間等級差異在Lv20以上時,不能發起挑戰。
- 發起挑戰時可以押金幣,範圍在0-50萬之間。多人挑戰時每人押相同數量的金幣,由勝利的一方平分全部金幣。
- 挑戰結束後,記錄挑戰戰績(勝者獲得3點挑戰點數,負者獲得1點,挑戰點數保留1個月,每個月1號初始化的同時,用郵件發放榮譽稱號)。
- 玩家進行的挑戰越多,玩家的頭像名在街頭爭霸的隊員確認時背景顏色越紅。
- 裝備強化統一調整為+0,寵物屬性有效,可以使用寵物主動技能,可以使用消耗品,首飾屬性有效,但是一些特殊效果不再適用,不可以使用人偶(可以使用狂龍之吼),勇者系列裝備的套裝屬性無效。
- 傷害判定並非採用PK場的傷害判定,而是採用了玩家在副本中的傷害判定,並且可以使用EX系列技能。
- 虛弱在100%以上時才能發起挑戰。勝利者回到城鎮時,HP, MP為挑戰結束後剩下的HP、MP,然後在城鎮中慢慢回血。失敗者的HP, MP變為1%(無勝敗時,雙方HP,MP也會變為1%,並且雙方均會被記錄為負場)。
- 如果出現掉線的情況,則會通過郵件返還雙方所押金幣。
- 相同的角色之間,每天只能挑戰5次(隊員不算,只有1:1和隊長計數)
- 魔王的契約中,城鎮恢復疲勞項適用、但地下城中自動回血項不適用。
- 怪物攻城時無法進行街頭爭霸。
獎勵
名稱 | 說明 | 期限 | 備註 |
街頭霸王 | 一個月內,所在伺服器內,挑戰勝利次數最多的角色 (100次以上挑戰中,獲勝次數最多的角色) | 30天 | 每月1號統計上月數據, 發放給排名第一的玩家。 |
爭霸傳奇 | 所在伺服器內,角色獲得最多挑戰點數的人 (至少挑戰100次以上) | 30天 | 每月1號統計上月數據, 發放給排名前十的玩家。 |
街頭挑戰狂 | 所在伺服器內,挑戰次數最多的前10名 | 30天 | 每月1號統計上月數據, 發放給排名前十的玩家。 |
勇者無懼 | 伺服器內,至少挑戰100次以上, 但勝利不足10次的角色。 | 30天 | 每月1號統計上月數據, 隨機發放給符合條件的玩家。 (共50個) |
爭霸達人 | 給予公告欄上的每日最強者 | 1天 | 有效期1天的稱號 以每晚8點為基準 |
完美的逆襲 | 戰勝近期雪恥目標後可以獲得的有效期1天的稱號 (上次打敗自己的角色) | 1天 | 每天1次 系統活動 |
不敗之王 | 1天內(06:00~第二天06:00) 連勝20次時,獲得稱號 | 7天 | 20連勝後,立刻獲得 (1個月內只能獲得一次) |
爭霸達人藥劑 | 公告欄上“爭霸達人”可以獲得該藥劑 HP/MP 恢復15%(30秒內) 體力/精神+20(冷卻時間2秒) 持有數量限制1000, 不能交易, Lv30以上可以使用 | 有發放20個 以每晚8點為基準 每天1次 | |
復仇香檳 | 戰勝近期雪恥目標後可以獲得的獎勵 (上次打敗自己的人) HP/MP恢復10%(30秒內); 力量/智力+10(冷卻時間2秒); 持有數量限制 | 發放5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