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重知輕是南宋朱熹用語。《朱子語類》卷九“論先後,知為光,論輕重,行為重。”又說:“致知力行,論其先後,固當以致知為先。然論其輕重,當則以力行為重”(《晦庵文集》卷五十)。朱熹堅持儒家傳統的“知易行難”說。認為“知”是為了“行”。說:“為學之功且要行其所知”(《晦庵文集》卷四十六)。其“知”指“明理”,明白封建道德倫理,其“行”指踐行封建的道德義理。
“行”是檢驗“知”的標準。“欲知知之真不真,意之誠不誠,只看做不做,如何真箇如此做底,便是知之意誠”(《朱子語類》卷十五)。朱熹的“重行”說,主要是從封建倫理道德的角度而言,但他所提出的“行”是“知”的目的,“行”是檢驗“知”的標準的觀點,在人類認識史上仍有一定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