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郵稅清關

行郵稅清關

行郵稅清關是指對入境行李物品包裹徵收行郵稅的清關方式。自2013年開放跨境電商試點城市後,行郵稅清關已經成了跨境電商、海淘的主要清關模式。行郵稅清關需要提供收件人的身份證照片。

2019年4月9日起,中國下調一系列日用消費品的行郵稅稅率,促進擴大進口和消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郵稅清關
  • 特點:手續簡單,清關速度快,稅率低
  • 需要提供:收件人的身份證照片
  • 原則:自用合理,限定價值
相關定義,行郵稅,清關,主要特點,注意事項,徵稅原則,稅率計算,減稅政策,

相關定義

行郵稅

行郵稅是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口稅的簡稱,是海關行郵稅是對個人攜帶、郵遞進境的物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合併徵收的進口稅。由於其中包含了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和消費稅,故也為對個人非貿易性入境物品徵收的進口關稅和進口工商稅收的總稱。課稅對象包括入境旅客、運輸工具,服務人員攜帶的應稅行李物品、個人郵遞物品、饋贈物品以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的個人物品等。

清關

清關(CustomsClearance)即結關,是指進出口或轉運貨物出入一國關境時,依照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應當履行的手續。只有在履行各項義務,辦理海關申報、查驗、徵稅、放行等手續後,貨物才能放行,貨主或申報人才能提貨。整個過程就叫清關。

主要特點

行郵清關的手續簡單,清關速度快,稅率低。

注意事項

根據《海關法》及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要求,海關監管進境個人郵遞物品主要有2個判定的基本原則。一是自用合理原則。二是限定價值原則。個人寄自港澳台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超過上述限值,即需要交郵政企業退運或按照貨物進行報關,不能按照個人物品驗放。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過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徵稅進境。

徵稅原則

一是海關對進境個人郵遞物品依法徵收行郵稅,但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含5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超過50元起征點的,全額徵收稅款。二是物品歸類和完稅價格由海關總署2012年第15號公告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確定。三是完稅價格表中未列明的物品,由海關按照當時的國際市場價格估價。四是物品實際購買價值是完稅價格表列明2倍及以上,或者1/2以下的,進境物品所有人應向海關提供銷售方依法開具的真實交易的購物發票或收據,並承擔相關責任。海關可以根據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關憑證,依法確定應稅物品的完稅價格。

稅率計算

介紹一些常見物品的稅率及計稅方式:根據15號公告,進口行郵稅按照“完稅價格×稅率”的公式徵收根據物品種類不同,稅率分為10%、20%、30%、50%四檔。
1、書刊、影片、錄音錄像帶、金銀製品、計算機、攝錄機、相機等信息產品、食品、飲料等為10%。
2、紡織品、電視攝像機、其他電器、腳踏車、手錶、鐘錶及配件和附屬檔案為20%。
3、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為30%。
4、煙、酒、化妝品為50%。
以下幾種常見物品的行郵稅率分別是:手袋、錢包等,稅率10%;化妝品,稅率50%;手錶,10000元以下稅率20%,10000元以上稅率30%;酒、菸草,稅率50%;奶粉,完稅價格200元/千克,稅率10%;兒童安全座椅,稅率10%;兒童腳踏車,稅率20%。

減稅政策

2019年4月8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出通知,宣布從2019年4月9日起下調一系列日用消費品的行郵稅稅率。
根據調整,稅目1、2的稅率將分別由現行15%、25%調降為13%、20%。調整後,行郵稅稅率分別為13%、20%、50%。適用於13%一檔的物品包括書報、食品、金銀、家具、玩具和藥品。適用於20%一檔的物品包括運動用品(不含高爾夫球及球具)、釣魚用品、紡織品及其製成品。適用於50%一檔的物品包括煙、酒、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檔手錶、高檔化妝品。
但是,並不是所有稅目1的藥品都按13%征行郵稅。通知對稅目1“藥品”的注釋作了修改:對國家規定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藥品(目前包括抗癌藥和罕見病藥),按照貨物稅率徵稅。與此前相比,本次調整擴大了按較低稅率徵稅的藥品範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