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審計,是指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情況及對資產的隱瞞、隱匿、瞞報、漏報、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等進行審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審計
- 釋義:指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情況及對資產的隱瞞、隱匿、瞞報、漏報、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等進行審計
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審計,是指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情況及對資產的隱瞞、隱匿、瞞報、漏報、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等進行審計。
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審計,是指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情況及對資產的隱瞞、隱匿、瞞報、漏報、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等進行審計。...
第三十三條 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作人員在資產清查中,採取私分、低價變賣、虛報損失等手段侵吞、轉移國有資產的,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四條 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申報的資產清查工作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社會中介機構對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的準確性、可靠性...
第三十條 行政事業單位可以委託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直接委託社會中介機構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或覆核。資產清查工作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由委託方承擔。涉密單位資產清查結果可由內審機構開展審計。如確需社會中介機構...
第三條 劃轉撤併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清算工作必須在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指導下進行,由主管部門或劃轉撤併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財務人員及相關人員組成財產清查財務清算機構(以下簡稱清查清算機構),負責完成本單位資產清查、保管、清理、清算、移交等項事宜,並對單位...
第二十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整體出售、置換、轉讓的,由單位按程式報批後,由縣財政局組織或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按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和審計工作,並在此基礎上,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審計和評估業務不得委託同一中介機構進行。第二十八條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售、置換、轉讓的,...
水利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實地督導工作報告 水利部資產清查專項匯總審計報告 水利部資產核實工作報告 水利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有關問題解答 第六篇 水利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簡報 提高認識 認真部署 紮實工作 水利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順利推進 水利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進展順利 水利行政事業單位...
10.轉制單位應根據財政部批覆的清產核資結果進行賬務處理,依照《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0]25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並聘請中介機構進行轉制財務審計。有條件的轉制單位可依照《企業會計準則》(財會[2006]3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關於中央級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中資產和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資產...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市屬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向市屬資產經營公司、授權經營的集團公司、財政撥款的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行政事業性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工作。(九)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管理和指導社會審計工作。(十)統一管理資產評估行業...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縣屬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向財政撥款的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行政事業性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工作。(九)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管理和指導社會審計工作。(十)統一管理資產評估行業;指導和監督評估機構和註冊評估師的業務,按規定許可權辦理涉及國家和集體產權權益的資產評估...
(二十)紀檢、監察審計合署辦公 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調查研究全縣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廉政建狀況;負責本系統內的財務審計工作和幹部離任審計。人員編制 縣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33人,財政專管員編制30名,老幹部管理員編制2名,領導職數7名(正職1名,副職6名),紀委書記1名,工會主任1名,總...
決)算;負責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文印、車輛、財產以及後勤服務的規劃、協調、監督管理及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機構設定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和局屬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調配、考核、任免、培訓、獎勵、辭職、工資福利、離任審計考核及退休工作;負責局屬事業單位職稱改革...
(十六)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股 制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有關關政策、制度和辦法;指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糾紛調處等資產產權管理工作,掌握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基本情況,參與提出有關年度預算計畫;參與測算行政事業單位占用的資產定額及配備標準,組織開展行政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