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縣民政局

行唐縣民政局

行唐縣民政局,根據《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行唐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石辦字〔2018〕73號),行唐縣民政局(簡稱縣民政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行唐縣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唐縣民政局
  • 外文名:Civil Affairs Bureau of Xingtang Coun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全縣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縣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
(三)牽頭實施全縣社會救助有關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貫徹落實全縣社區建設政策及基層民眾自治管理辦法;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縣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辦法,負責縣行政區劃調整及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設立、命名、撤銷、更名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察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及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縣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做好相關工作。
(七)貫徹執行全縣殯葬管理地方性政策法規、殯葬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做好相關工作。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貫徹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殘疾人權益保護相關工作,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十)貫徹落實全縣兒童福利、兒童救助相關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促進全縣慈善事業發展,擬定慈善組織活動管理辦法,組織開展慈善捐助工作,負責社會公益性慈善捐贈監管工作,負責福利彩票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志願服務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民政系統綜合執法工作;指導鄉鎮做好民政執法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縣民政局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職責分工

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地方性法規草案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全縣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全縣民政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老幹部服務、後勤保障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負責民政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依法組織或參與組織有關事故調查處理,指導督促民政行業做好安全生產、消防等工作。
負責民政領域重大改革、重大部署的研究推動,負責民政理論研究和典型經驗的總結推廣,負責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起草民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民政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合法性法制審核,負責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辦法,負責中央和省、市、縣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擬訂全縣福利彩票管理辦法,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民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職業技能鑑定、職稱評定申報等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
(二)社救科(掛低保認定核查中心牌子)
貫徹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擔中央和省、市、縣級有關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負責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縣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救助相關辦法。
(三)社政科
擬訂全縣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負責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開展活動情況進行監管,承擔縣社會組織黨委的日常工作,指導全縣社會組織黨群建設工作。擬訂全縣社區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管理辦法,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推動村(居)民自治、村(居)務公開,組織、指導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社區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幹部表揚表彰工作。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志願者服務規範和標準,負責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指導開展志願服務活動。負責福利企業監督管理工作。
擬訂全縣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辦法,負責縣行政區劃調整及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設立、命名、撤銷、更名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察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及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縣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縣殯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參與擬訂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相關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做好相關工作,並就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經營性公墓的經營活動進行事中事後監管,擬訂全縣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負責全縣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地方性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監督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縣民政局行政編制9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3名。
縣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行唐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行唐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1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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