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緣群雜婚

血緣群雜婚,即多夫多妻、共夫共妻制群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血緣群雜婚
  • 地位:最早的婚制和婚俗
  • 主體:同一血緣集團內
  • 目的:劃分婚姻集團
  • 流行於:距今 30 萬至 200 萬年期間
這是人類社會發生最早的婚制和婚俗。所謂血緣群雜婚,便是在同一血緣集團內,按照輩份來劃分婚姻集團,同輩份的男女之間均可互為夫妻,不同輩份的男女嚴禁互為夫妻。這樣,便避免和排除了長輩與晚輩、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性交關係。在這種群婚規例下,一群同輩份的男子互為兄弟,一群同輩份的女子互為姐妹,任何一個男子都可以是同輩份一群女子的共同丈夫,反之任何一個女子亦都可以是同輩份一群男子的共同妻子,易言之,兄的妻子也是弟的妻子,弟的妻子也是兄的妻子,姐的丈夫同是妹的丈夫,妹的丈夫同是姐的丈夫。同一輩的男女均視長一輩的男女為父母,長一輩的男女亦同視晚一輩的男女為子女。由於婚姻的締結不是限定為一對男女,而是限定為一群男女,故其便稱為群婚。由於婚姻是限定同一血緣的集團內部進行的,故群婚的稱謂前又冠以血緣,並屬於血緣內婚制。血緣群雜婚是血緣家族公社的特殊產物,中國的血緣家族公社的出現和存在,是在舊石器時代早期的北京人、西侯度人、元謀人時期,故血緣群雜婚是流行在距今 30 萬至 200 萬年期間的主要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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