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質醇由腎上腺皮質產生和分泌,屬甾體糖皮質激素類,其分泌受垂體前葉促腎上腺皮質激素的控制。血清皮質醇的測定直接反應腎上腺皮質的分泌功能。
基本介紹
- 名稱:血清皮質醇(FC)
- 所屬分類:內分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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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值
8:00am-10:00am 測定,138-635nmol/L; 4:00pm-6:00pm 測定,83-359nmol/L。
臨床意義
增高:見於腎上腺皮質增生和腫瘤、單純性肥胖,以及攝入苯丙胺。促腎上腺皮質激素、乙醇、口服避孕藥等。 減低:見於腎上腺皮質結核及萎縮、垂體功能減退、甲狀腺功能減退和一些慢性消耗性疾病,以及攝入地塞米松、左旋多巴和金屬鋰等藥物。
注意事項
一、抽血前的注意事項 1、抽血前一天不吃過於油膩、高蛋白食物,避免大量飲酒。血液中的酒精成分會直接影響檢驗結果。 2、體檢前一天的晚八時以後,應禁食,以免影響檢測結果。 3、抽血時應放鬆心情,避免因恐懼造成血管的收縮,增加採血的困難。 4、血液中的皮質增生波動較大,早晨最高,以後逐漸降低,入睡後降至最低水平。臨床上一般於早上8時左右採血標本送檢。 二、抽血後應注意 1、抽血後,需在針孔處進行局部按壓3-5分鐘,進行止血。注意:不要揉,以免造成皮下血腫。 2、按壓時間應充分。各人的凝血時間有差異,有的人需要稍長的時間方可凝血。所以當皮膚表層看似未出血就馬上停止壓迫,可能會因未完全止血,而使血液滲至皮下造成青淤。因此按壓時間長些,才能完全止血。如有出血傾向,更應延長按壓時間。 3、抽血後出現暈針症狀如:頭暈、眼花、乏力等應立即平臥、飲少量糖水,待症狀緩解後再進行體檢。 4、若局部出現淤血,24小時後用溫熱毛巾濕敷,可促進吸收。
相關疾病
妊娠合併皮質醇增多症,垂體危象與垂體卒中,甲狀腺功能減退,垂體瘤
相關症狀
潮汗,腹脹,心音異常,脫水,腹痛,噁心與嘔吐,消瘦,呼吸異常,體型異常,氣息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