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領導班子,村規民約,
領導班子
村書記丁士和村主任丁禮文
村文書徐正明
村婦女主任余玉珍
村民兵連長丁國慶
村規民約
一、堅持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府的各項規定。自覺履行義務,主動交納各項費款,積極完成勞動積累工。
二、國家、愛集體、勤勞致富、家庭和睦、鄰里團結、工 助殘扶弱、文明禮貌、樂於助人、見義勇為。
三、爭當好村民
1、非法買賣土地,不違章建房,不棄耕拋荒。
2、積極履行兵役義務,勇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
3、不加入非法組織,不參與村封建迷信活動,自覺實行殯改積極推行火化,不亂葬亂埋。
4、關心支持並積極與村公益及社會福利事業建設。
四、自覺執行婚姻法和計畫生育國策,嚴格依法登記,提倡晚婚晚育,積極推行新家庭計畫活動。
五、偷盜行為
1、凡偷盜樹木、果樹及經濟林者,除賠償損失外,每株(根)處20—50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偷竊、農具、家禽、家畜、水產、瓜果、菜類、除賠償損失外,處以1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