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藍籌成長證券投資基金

融通藍籌成長證券投資基金

融通藍籌成長證券投資基金是融通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融通藍籌成長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融通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7.66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1605
  • 成立日期:20030930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風險收益特徵,

投資目標

融通藍籌成長基金主要投資於具有較高內在投資價值的優質藍籌公司和具有很強的核心競爭優勢、業績能夠持續增長或具有增長潛力的成長型公司。通過組合投資,在充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基金淨值的穩定增長,追求資產的長期增值。

投資範圍

融通藍籌成長基金的投資範圍僅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融通藍籌成長基金嚴格限定將相當比例的基金資產投資於符合藍籌成長投資標準的投資對象;同時將根據市場狀況調整投資組合,把握投資機會,實現組合的進一步最佳化。

投資策略

在對市場趨勢判斷的前提下,重視倉位選擇和行業配置,同時更重視基本面分析,強調通過基本面分析挖掘個股。

收益分配原則

1、成分基金均獨立核算,基金的持有人對其持有的成分基金的收益享有分配權,同一成分基金的每份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成分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該成分基金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如果成分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該成分基金當年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單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完成;
6、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單位基金資產淨值自動轉為基金單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系列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紅利再投資;
7、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風險收益特徵

使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開發和購買的風險控制以及基金績效評估體系(包括VaR分析、流動性分析和管理、業績的歸因分析、均值-方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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