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縣大良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

融安縣大良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是大良鎮人民政府的二層單位,單位性質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法規政策,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
(二)組織協調轄區內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協調、推動實有人口服務管理、特殊人群服務管理、社會治安、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等涉及多個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事項的解決。
(三)協調、指導、推動轄區區域網路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實。
(四)組織轄區內各村(社區)及相關部門開展各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對各村(社區)及相關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設)考核評價。
(五)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引導人民民眾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形成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六)依託綜治信息系統等,逐步建立統一的服務管理平台,對轄區內民眾有關社會治安、矛盾糾紛方面的求助、投訴聯動受理、處理、督辦、反饋。
(七)依託綜治信息系統、綜治視聯網系統、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逐步實現對轄區內社會治安狀況的實時監控、分析研判等。
(八)落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2022年末單位人員編制總數為2人,編內在職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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