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縣土地收購儲備交易中心

融安縣土地收購儲備交易中心,是一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歷史沿革

為適應全縣土地收購儲備和交易工作的需要,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獨立設定融安縣土地收購儲備交易中心,2019年5月30日調整為融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二層機構,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縣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土地收購儲備和交易工作。

主要職責

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在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指導下,代表政府實施土地收購、儲備和交易工作。根據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職能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土地市場供需狀況等,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擬定土地收購、儲備和交易年度計畫,對擬收購儲備的土地進行土地權屬調查、土地收購儲備費用測算並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對企事業單位因搬遷、撤併、改制等需盤活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調的城市存量土地,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批准手續的土地進行收購儲備;經營和管理城區依法收回的違法用地、閒置拋荒土地和無主土地(即無合法使用權人的土地),並辦理儲備手續,納入政府土地儲備庫。
負責對收購儲備的土地進行管理和出讓前的開發利用,加強與財政部門合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管理制度、運作土地收購儲備資金,確保資金安全流轉。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建立和完善我縣土地有形市場,接受主管部門和其他單位、個人委託、依法按程式組織實施我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
負責土地二級市場的監督管理,對土地使用權轉讓進行交易審核鑑證;負責收集、匯總、上報和發布土地交易信息、並提供土地信息諮詢服務和場所服務。

人員編制

核定事業編制7人,退休職工2人。實有在職人數7人,其中:主任1人(不占本單位編制),一般工作人員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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