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蝶山區科技局
- 地點:蝶山區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政工科,農牧業科,高新技術產業科,技術市場管理科,智慧財產權科,計畫成果管理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區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實施科教興區戰略,指導推動全區的科技進步。
(二)研究編制全區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督促各方面的力量付諸實施。
(三)研究制定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和計畫,協調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先進技術推廣工作。
(四)歸口管理全區的科學事業費、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科技專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經費的管理使用和監督;會同有關方面安排科技貸款計畫項目的選定、報批。
(五)組織編制申報國家、省、市級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攻關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高新技術、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等各類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有關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省傑出人才創新基金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省科技成果專項推廣項目的審查、申報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和推薦工作。
(七)負責成果推廣及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歸口管理全區技術市場工作,指導協調技術貿易活動和科技第三產業發展。
(八)協同有關部門制定發揮科技人員作用的政策、措施,組織科技管理幹部培訓。
(九)歸口管理全區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發明、科技獎勵、科技統計、科技保密、科技檔案等工作。
(十)負責轄區地震和專利工作,協助做好科技外事及智力引進,組織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擔科技機構審批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組織編制申報國家、省、市級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攻關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高新技術、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等各類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有關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省傑出人才創新基金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省科技成果專項推廣項目的審查、申報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和推薦工作。
(七)負責成果推廣及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歸口管理全區技術市場工作,指導協調技術貿易活動和科技第三產業發展。
(八)協同有關部門制定發揮科技人員作用的政策、措施,組織科技管理幹部培訓。
(九)歸口管理全區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發明、科技獎勵、科技統計、科技保密、科技檔案等工作。
(十)負責轄區地震和專利工作,協助做好科技外事及智力引進,組織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擔科技機構審批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農牧業科
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