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毒血凝酶注射液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蛇毒血凝酶注射液
  • 藥品類型:處方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

成份

蛇毒血凝酶(含巴曲酶及磷脂依賴性凝血因子X激活物)
輔料:明膠、甘氨酸、氯化鈣、氯化鈉、三氯叔丁醇、注射用水。

性狀

本品為無色澄明液體。

適應症

本品可用於需減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種醫療情況,如:外科、內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臨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來預防出血,如手術前用藥,可避免或減少手術部位及手術後出血。

規格

1ml:1單位。

用法用量

靜注、肌肉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藥。
一般出血:成人1-2單位;兒童0.3-0.5單位。
緊急出血:立即靜注0.25-0.5單位,同時肌肉注射1單位。
各類外科手術:手前一天肌晚肌注1單位,術前1小時肌注1單位,術前15分鐘靜注1單位,術後3天,每天肌注1單位。
咯血:每12小時皮下注射1單位,必要時,開始時再加靜注1單位,最好加入10ml的0.9%NaCl液中,混合注射。
異常出血:劑量加倍,間隔6小時肌注1單位,至出血完全停止。

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發生率極低,偶見過敏樣反應。如出現此類情況,可按一般抗過敏處理方法,給予抗組胺藥或/和糖皮質激素及對症治療。

禁忌

1.雖無關於血栓的報導,為安全計,有血栓病史者禁用。
2.對本品或同類藥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如有外觀異常或瓶子破裂、過期失效等情況禁止使用。
2.播散性血管內凝血(DIC)及血液病所致的出血不宜使用本品。
3.血中缺乏血小板或某些凝血因子(如凝血酶原)時,本品沒有代償作用,宜在補充血小板或缺乏的凝血因子或輸注新鮮血液的基礎上套用本品。
4.在原發性纖溶系統亢進(如:內分泌腺、癌症手術等)情況下,宜與抗纖溶酶的藥物聯合套用。
5.應注意防止用藥過量,否則其止血作用會降低。
6.使用期間還應注意觀察病人的出、凝血時間。
7.大、中動脈,大靜脈受損出血,必須及時用外科手術處理,配合套用蛇毒血凝酶注射液可控制創面滲血,使手術視野清晰,提高手術效率,從而減少失血和輸血量。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除非緊急情況,孕期婦女不宜使用。

兒童用藥

藥量酌減。

老年用藥

無禁忌。

藥物相互作用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過量

根據文獻報導,在大劑量(50~100單位/次)時,則具有較強的去纖維蛋白原的作用,能明顯的降低血液中的纖維蛋白原,而使血液粘度和凝血性下降。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注射1單位的蛇毒血凝酶注射液後20分鐘,健康正常成年人的出血時間測定會縮短至1/2或1/3,這種止血功能能維持2~3天。蛇毒血凝酶注射液僅具有止血功能,並不影響血液的凝血酶原數目,因此,使用本品無血栓形成危險。
毒理研究:
急性毒性試驗:小白鼠靜脈注射LD50為712.5±191.4單位/kg,相當於70kg體重成人最小常用劑量的49840倍。
過敏試驗:經常規性過敏試驗研究,未發現任何速發性和遲發性過敏反應。
長期毒性試驗:本試驗採用Beagle犬連續靜脈給藥一個月,劑量分別為8單位/kg、4單位/kg和2單位/kg,結果未出現明顯的毒性反應。
其它毒性試驗結果表明本品無出血毒、神經毒、磷脂酶A2、鹼性磷酸酶、L-胺基酸氧化酶及其它異常毒性。

藥代動力學

本品靜脈、肌肉、皮下及腹腔給藥均能被吸收,給藥後5~30分鐘即可產生止血作用,作用可持續48~72小時。本品能與血漿蛋白結合,逐漸成為無活性的複合物,其代謝產物由腎臟排泄,3~4天即可全部清除。

貯藏

密閉,在冷處(2-10℃)保存。

包裝

本品採用管制西林瓶包裝,12支/盒。

有效期

暫定24個月。

執行標準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試行標準YBH249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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