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蚌埠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是由蚌埠市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受理。

辦理依據,辦理條件,辦理程式,申請材料,辦理時限,辦理地址,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辦理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第十一條: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領取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

辦理程式

申請人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領取二代證辦證通知單後到指定地點照相(採集人像信息),再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繳費。

申請材料

1、二代證辦證通知單
2、居民戶口簿
3、交回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辦理時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六、收費標準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二十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安徽省公安廳 安徽省物價局關於換髮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關收費問題的通知》(皖公通127號):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辦理地址

蚌埠市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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