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蚌埠市蚌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蚌埠市蚌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蚌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所屬部門: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蚌埠市蚌山區
  • 現任領導:蔣翠正(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貫徹落實上級法律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和要求,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置計畫組織實施,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根據相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措施並組織落實。
(五)負責登記統計、匯總上報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現有住房情況,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配合做好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負責全區擁軍優屬和擁政愛民工作,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區關於雙擁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區雙擁工作規劃和意見、辦法,並組織實施;開展雙擁模範城區創建和軍民共建活動;協調軍政、軍民關係。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擬列入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的審核、推薦工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
(十)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 長: 蔣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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