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蚌埠市禹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蚌埠市禹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蚌埠市禹會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改為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蚌埠市禹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市場監管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禹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地區:蚌埠市禹會區
  • 所屬單位: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市場監督管理方面
1.法制工作。負責以本局名義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的聽證工作;負責承辦本單位的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工作;負責對所屬市場監督管理所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工作;負責本轄區市場監管行政管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執法案件的備案工作;負責對以本局名義作出的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把關工作。
2.消費者權益保護。辦理本轄區內自行受理的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和市局分流、轉辦的消費者投訴舉報。實施轄區內市局安排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和商品市場專項整治。負責本轄區內12315消費維權服務站工作。報送消費者權益保護統計報表數據。
3.契約監督管理。落實契約監督管理的具體方案、辦法,監督處理本轄區內契約違法行為。本轄區內動產抵押登記。本轄區內其他市場主體(不含電信、供電、供水、金融、保險、房地產開發)契約格式條款的備案。協助市工商局組織本轄區內國家級、省級守重企業參加公示,組織本轄區內企業參加市級守契約重信用活動。開展本轄區內契約幫農。報送契約監督管理統計報表數據。
4.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落實登記註冊監督管理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本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社的年度報告和監督管理。實施本轄區內企業信用分類監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信用監管體系建設。查處取締本轄區內無照經營行為。收集、統計、分析、上報本轄區內企業(個私)監管數據。
5.廣告監督管理。負責本轄區內廣告的監管。實施本轄區內廣告專項整治,查處虛假違法廣告行為。報送廣告監管統計報表數據。
6.商標監督管理。查處本轄區內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指導本轄區內商標申請人申請商標註冊。分析報送商標監管統計報表數據。
7.計量監督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監督管理本轄區商品計量(制定轄區內年度定量包裝商品監督抽查計畫)、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調解;負責轄區內製造(修理)計量器具企業的證後監管工作。
8.標準化工作。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對標準化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化;負責全區組織機構代碼的管理工作。
9.產品監督管理。承擔轄區內產(商)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負責制定轄區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工作;負責轄區內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後處理工作。承擔轄區內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負責轄區內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有關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轄區內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工作。對涉及國計民生的產品質量安全實施有效監督。
10.食品許可。承擔轄區內糧食加工品、瓶(桶)裝飲用水、方便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茶葉、邊銷茶、水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可可及焙炒咖啡產品、食糖、水產製品、糕點、豆製品的食品生產許可;屬市局許可的,由區局派出觀察員監督現場核查。轄區內食品銷售者、除高校食堂、特大型餐館、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以外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轄區內小型食品銷售者、餐飲服務提供者有關行政審批工作。
11.食品監督管理。承擔轄區內獲得生產許可證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銷售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日常監督檢查,組織、協調並具體實施三級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保障任務,指導鄉鎮(社區)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四員”制度,指導“四員”做好農村自辦宴席和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2.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承擔轄區內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藥品零售單體店、除三類醫療器械批發以外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三級醫院以外藥品、醫療器械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
13.化妝品監督管理。承擔轄區內化妝品流通環節日常監督檢查。承擔轄區內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14.科技與認證監督管理。承擔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落實轄區內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抽查;配合市局督促轄區內檢驗檢測機構按時完成統計上報工作;落實認證活動、認證產品的日常檢查;落實全市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等檢驗檢測機構的日常監管;查處違法認證活動、檢測行為。
15.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察理。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負責轄區內各類特種設備生產單位、經營單位和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液化氣瓶充裝許可審核發證和證後監管工作;依法承擔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主體監管責任。
16.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轄區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發展戰略;承辦本轄區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承辦本轄區工程設備質量監理的有關事宜,組織和參與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承擔本轄區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17.企業註冊登記。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名稱預先核准;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及分支機構、合夥企業及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註冊登記。
18.市場規範管理。落實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措施和辦法,查處轄區內擾亂市場經濟秩序違法行為。實施轄區內商品交易市場、農資、成品油、汽車、舊機動車、報廢汽車、經紀人及經紀活動、糧食等市場監督管理。
19.網路商品交易與服務監督管理。承擔本轄區區域網路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落實規範網路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本轄區區域網路絡市場主體的監管、網路經營主體資料庫的建立、開展網路經營主體的亮照亮標工作;辦理本轄區內自行受理及市工商質監局分流轉辦的消費者投訴、舉報;承擔本轄區內省、市工商局安排的網路市場商品質量監測和網路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查處本轄區區域網路絡市場違法違規案件;承擔本轄區區域網路絡市場監管各類統計報表數據的報送。
(二)公共服務事項方面
1.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服務。2.消費警示信息發布。3.契約範本制定、推行。4.營業執照補領 。5.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換證。 6.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合一”換證。7.增加(減少)營業執照副本。8.受理消費者投訴。9.支持消費者訴訟。10.消費調查評議結果公布。11.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12.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信息發布。13.消費者投訴報告發布。14.網路商品交易經營主體(平台內經營者及自然人除外)營業執照電子連結標識申領、變更、終止服務。15.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註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註冊基本信息機讀檔案資料查詢。16.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註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註冊基本信息書式檔案資料查詢。17.“質量月”宣傳服務。18.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使用轉報。19.開展“6.9”世界認可日宣傳活動。20.質檢科技周宣傳。21.開展“5.20”世界計量日5.20宣傳活動。22.省級以上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申請材料轉報。23.開展“10.14”世界標準化日宣傳活動。24.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三進”宣傳活動。25.指導企業編制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演練。26.居民家庭過期失效藥品定點回收。27.食品生產許可證補證。28.食品經營許可證補證。29.執業藥師註冊證書註銷註冊。30.安全用藥宣傳月。31.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開展。32.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數據反饋。33.藥品不良反應報告數據反饋。34.藥品不良反應檢索報告反饋。35.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檢索報告反饋。36.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和監測培訓。37.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培訓。
(三)智慧財產權專利管理方面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專利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區專利工作發展規劃、階段性工作計畫。
3.負責全區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
4.貫徹落實專利工作方面的優惠政策,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管理、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負責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
5.負責有關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專利保護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蚌埠市禹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2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 長:錢德賢
黨組書記:馬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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