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物價局

蚌埠市物價局是市政府主管物價工作的工作機構及承辦市政府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物價局
  • 地區:蚌埠市
  • 實質:是市政府主管物價工作的工作機構
  • 職能:負責全市價格系統幹部培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價格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對國家、省價格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實施監督檢查;制定價格改革的中長期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全市經濟發展和省下達的價格預期調控目標,制定全市價格調控目標; 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級管理的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制定和調整市級管理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指導。
(四)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收費)管理;實行收費許可證和年審制度;實施價格聽證、價格公告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報告制度;制定全市價格(收費)管理目錄。
(五)依法建立和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負責全市價格調節基金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受理價格舉報,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負責價格違法案件的複議和訴訟工作;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
(七)負責市場價格監測、價格預警、價格信息發布工作;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調價成本監審和定期監審,負責重要工農產品生產成本的調查、匯總、分析和上報。
(八)負責價格鑑證、價格認證、涉案物品估價和覆核裁定的管理工作;負責價格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和相關人員的資格的初審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市價格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內部價格約束機制,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
(十)負責全市價格系統幹部培訓;開展價格政策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工作;負責價格宣傳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信訪、提案議案、保密、保衛、車輛管理及財務管理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部門目標任務的考核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承擔全局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等。
(三)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工作,制定價調基金的年度徵收計畫和考評工作;負責徵收全市旅店業、房地產企業和國家管理的商品價格調整的價格調節基金;協調代征部門的徵收工作;負責價格調節基金專用票據的監管及代征費用的撥付工作。
(四)綜合信息科(價格監測科)
制定綜合性價格改革方案;擬訂年度價格工作計畫;負責市政府和省物價局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和考核,對全市年度價格預期調控目標實行分解並制定實施意見;制定實施全市重大價格改革方案;起草綜合性文稿;對市場主要商品價格實施定期監測和分析預測,向社會發布價格信息數據;負責監測商品與服務價格數據的採集、匯總、審核和上報;負責重點地區、重點時段、重點商品的應急專項監測,對市場價格異常波動進行預警預報,提出應對措施建議;負責價格宣傳和價格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價格年鑑的編撰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
負責價格法律法規的研究,貫徹落實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制定;負責價格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協調政府定價商品(收費)聽證會;承辦集體審價委員會和案件審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價格法制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價格行政執法監督;參與地方性價格政策、法規的研究和制定。
(六)業務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作價原則、管理辦法、規定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組織實施上級制定的收費管理辦法;負責組織實施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臨時干預措施與緊急措施;負責價格聽證範圍內的各類商品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監管;負責定價目錄內工業品、農副產品、房地產、醫療服務和藥品、物業服務等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管理;負責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及經營性收費管理;指導全市價格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內部價格約束機制,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價格(收費)事宜。
(七)行政審批科
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和經營性收費許可證的核發;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負責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的備案;負責價格聽證外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審批;負責實行簡易程式的分管許可權內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標準審批;負責各類商品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受理;負責價格評估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和人員資格的初審。
(八)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九)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局
(價格認證中心)
負責組織實施定價許可權範圍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調價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行政機關收費標準制定時的成本監審;建立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資料庫,依法發布價格成本信息;承擔國家和省下達的常規成本調查和專項調查;負責接受司法、執法機關以及仲裁機構委託,對其辦理的刑事、民事、經濟、行政執法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鑑定;對收費部門、行業和單位委託的調定價方案進行可行性認證。
(十)價格監督檢查局
監督檢查價格(收費)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價格專項檢查和市場監督檢查;受理並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指導、推行、監督價格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的執行,查處不正當價格行為和違法案件,協調“價格服務進萬家”和價格誠信建設工作;指導三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12358價格舉報中心
審查舉報內容,提出處理意見;辦理本級價格主管部門直接受理、上級機關交辦或其他部門轉辦的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負責“市民心聲”、“政風行風熱線”、“政風行風面對面”受理的投訴舉報辦理;負責對價格違法行為舉報情況的統計、分析、發布;負責價格舉報聯席會議;負責12358電子平台設備的管理,負責價格舉報案件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指導三縣價格主管部門辦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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