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蚌埠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蚌埠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是蚌埠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 辦公地址:蚌埠市蚌山區東海大道
  • 現任主任:李新強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和制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具體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依據有關政策和規定,對市直各部門機關後勤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統一制度和標準,規範後勤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機關後勤管理水平。
(三)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市直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對全市機關後勤體制改革進行指導,推動全市機關後勤服務單位的改革和發展。
(四)負責市直機關房地產的綜合管理,制定房地產管理規章。負責市直機關房地產產權產籍的管理和相關證件的辦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土地使用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市直機關行政辦公用房和其它用房的統一建設、分配、調整、維修和管理;集中建設和管理市直機關住宅。
(五)負責部分市直機關辦公經費的分配和管理;負責市直機關國有資產的登記、界定和處置等管理工作。
(六)負責研究制定內賓接待管理辦法;負責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接待服務;負責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和市紀委的地(市)級和部隊軍職以上領導幹部的接待服務;負責省級以上領導機關派出的檢查、調研、視察團(組)的接待服務;負責市主要領導安排的接待任務。做好領導機關直接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接待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市級領導機關的重要政務活動的布置、安排和保障工作;管理市級領導機關和市直機關各部門在對外公務活動中按規定上繳的禮品。
(七)負責市行政辦公中心的衛生、綠化、亮化和美化工作;負責市行政辦公中心設備、水電和會議廳的管理工作;負責市行政辦公中心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維護辦公中心正常工作秩序。
(八)負責全市機關後勤系統幹部的崗位培訓和工人的技術等級培訓工作。
(九)承辦市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工作職責:
1.負責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的文秘、機要、保密、檔案、值班調度、辦公自動化、公務活動保障、車輛調度、會務辦理、後勤保障等工作;
2.研究分析機關後勤管理,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黨委或領導提出完善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加強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的制度規範和統一,協調科室抓好各項工作落實,認真完成單位年度目標考核任務;
4.負責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信息網站管理和維護,積極做好政務公開工作,以及開普網站、公安備案系統、黨政事業系統的信息更新和維護;
5.負責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效能建設、文明創建和雙擁工作;
6.負責對外協調和聯繫,聯繫派駐紀檢組,做好來信來訪和營商環境工作;
7.負責機關事務管理中心設備及耗材的採購審核及管理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組織人事科
工作職責:
1.抓好黨的組織建設,加強支部學習和黨員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2.抓好乾部隊伍建設,加強幹部培養、提拔、交流、使用和單位人才招考、聘用、考核等工作,認真做好單位機構編制管理、人事檔案和退休幹部的服務保障工作;
3.負責抓好機關及所屬單位思想政治宣傳教育;
4.負責做好扶貧攻堅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綜合科
工作職責:
1.負責機關餐廳管理,監督餐飲公司依法、合規經營,不斷提高幹部職工的滿意度和服務水平;
2.加強對會議廳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培訓,維護設施設備正常運行,認真做好四大班子會務保障工作;
3.加強行政辦公中心物業管理、廣告公司對接和綠化、美化治理,認真做好愛國衛生日常工作和衛生創建工作;
4. 負責對應效能辦科室評比服務台帳的整理和報送工作;
5.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房管科
工作職責:
1.加強行政辦公中心辦公用房及附屬設備管理和維護保養;
2.負責行政辦公中心基建項目的施工建設;
3.負責安排市直房地產管理中心的辦公用房和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工作;
4.加強行政辦公中心水電管理和水電費結算;
5.負責行政辦公中心自助洗車場的日常維護和管理;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財務科
工作職責
1.負責部分市直機關財務統管、服務;
2.做好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和監督;
3.做好國有資產的登記、界定和處置等管理工作;
4.加強對所屬單位財務工作指導和監督;
5.負責會計業務內容合法、合規性審核;
6.做好編報管理單位(本級)會計報表和核算單位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保管、移交工作,做好核算單位會計電算化資料備份工作;
7. 負責會計核算和監督,加強核算單位財務與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工作配合、協調;
8. 負責各單位提供的工資信息處理工資的變更,保證工資統發的及時、準確;
9.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保衛科
工作職責:
1.抓好市行政辦公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
2.做好市行政辦公中心的消防工作,定期檢查、維護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設備完好;
3.抓好市行政辦公中心的車輛安全管理和秩序維護;
4.負責法治宣傳,認真做好市行政辦公中心上訪人員的接轉、勸阻、疏導工作,維護機關正常辦公秩序;
5.監督物業安保工作,提高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6.做好重要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
7.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公務活動保障科
工作職責:
1.嚴格落實公務活動保障工作制度、規定、辦法和細則;
2.負責完成市公務活動保障任務,做好領導機關直接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服務保障工作;
3.加強對公務活動保障指定酒店的指導,協調做好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4.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車管中心
工作職責:
1.落實公車保障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公車派遣、使用、維修符合有關規定,遵守政府集中採購等相關規定;
2.加強駕駛員隊伍管理、教育和車管中心人員綜合素質培養,確保車輛安全、高效、快捷,圓滿完成公車保障任務;
3.落實車輛“三定”制度,實行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和定點保險;
4.嚴格經費管理,凡經費開支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等簽字確認方可報銷;
5.加強崗位責任考核,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做好各項資料的保管歸檔等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蚌埠市委副秘書長,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黨委書記、主任:李新強
蚌埠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李文高
蚌埠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常芳
蚌埠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雲新海
蚌埠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曹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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