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橋街道(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

虹橋街道(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

虹橋街道位於長寧區西南部,轄區面積4.08平方公里,東起軌道交通3號線,西至虹梅北路,南臨徐虹支線,北接虹橋路、仙霞路、安順路。現有戶籍居民1.75萬戶,戶籍人口4.68萬人,實有人口約7.26萬人,分屬16個居委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虹橋街道
  • 行政區類別:街道
  • 所屬地區上海市長寧區
  • 下轄地區:16個居委會
  • 面積:4.08平方公里
  • 人口:4.68萬
街道概況,科室職能,街道榮譽,

街道概況

虹橋街道位於長寧區的西南部,成立於1986年,轄區面積約為4.08平方公里,東起軌道交通三、四號線,西至虹梅北路,南沿徐虹支線,北接虹橋路、古北路、仙霞路、延安西路、中山西路、安順路。街道現有戶籍居民為19026戶,戶籍人口為47598人,實有人口為87448人(其中境外人員為21304人)。
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路”的社區建設和管理的工作要求,街道下轄16個居民委員會。機關公務員定編數56名(其中處級職數10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7名,副科級領導職級7名,科級非領導職數7名),現有53名;事業編制定編數101人,現有75人;聘用197人(居委會107人、直屬部門90人)。
轄區內有虹橋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古北新區等兩個開發區,主要呈現出以下區域特點:
2003年,街道完成稅收9500萬元,整頓虛資企業,清理不良資產1500萬元。規範2個居住小區“物業一體化”管理。改善3個居委會辦公條件,改建3個居委會活動室,新建榮華涉外居委會活動室和榮華醫療服務點。社區“幫困送溫暖”資金近350萬元,為歷年之最。社區青年活動中心探索公益性和市場化相結合運作模式。開展各類民眾文體活動1050餘場次,參與民眾3萬餘人次,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的社會性、覆蓋面、影響力不斷拓展。健全司法調解、法制宣傳、消防安全、特殊幫教等各類專項隊伍。完善社區“兩新”組織黨建劃片管理運作機制,組建社區專職黨務幹部隊伍。建立3個黨員服務分中心和16個居民區黨員服務點。湧現榮華涉外管理特色、愛建民主自治特色、虹梅雙擁特色、虹欣社區共建特色等一批居民區黨建工作先進群體。

科室職能

紀委(監察科)
對黨員幹部和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針對社區黨風、政風、行風情況,開展遵紀守法、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教育和反腐敗工作;受理本街道黨員幹部和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和處理本街道黨員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黨和國家政策、法令和法規的違紀、違法案件。
虹橋街道
黨委辦公室
督促、檢查基層黨組織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和街道黨工委布置的工作的落實情況;起草有關檔案,聯絡地區人大代表,處理代表議案、書面意見;收集與反饋信息,總結各項工作經驗。
組織科
負責機關科以下幹部、居委黨支部書記、主任、支部委員的配備、考核、培訓、提拔、任免等工作;指導基層開展黨組織建設,健全基層黨建責任制,督促和檢查基層黨組織的組織生活和發展新黨員工作;管理幹部和有關人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以及有關幹部檔案、統計等工作;健全崗位責任制,實施工作目標考核和獎懲;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開展社區黨建工作。
宣傳科(文明辦)
貫徹和落實黨的宣傳任務;指導基層黨支部開展宣傳工作;了解黨員、幹部的思想動態;及時反饋民眾和社會動態,開展思想政治調研;安排組織政治學習,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落實街道精神文明建設規劃;負責黨的統戰、對台、僑務、宗教和民族事務工作。
1、制定工作計畫,指導、檢查、督促直屬工會的各項工作。
2、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職工隊伍的穩定。
3、加強民主管理,提高工會參政議政能力。
4、負責會籍管理,抓好工會幹部隊伍建設,抓好女職工和退休職工的管理工作,組織安排職工療休養。
5、負責新經濟組織工會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社區退休職工醫療保障給付及日常管理工作。
6、負責工作財產和經費的撥交、管理,做好經費審查工作。
7、承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上級工會交辦的有關工作。
發展社區新團員;對社區團員提供團籍註冊、團組織關係轉移的服務;開展青少年社區教育和社區閒散青少年管理工作;維護社區青少年合法權益;組織青少年參與社區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1、接受侵權投訴,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2、開展、組織"五好文明家庭"創評活動。
3、組織社區婦女開展"巾幗建功"活動。
4、組織開展創建社區婦女特色示範點活動。
5、組織《婦女"十五"規劃發展綱要》、《兒童"十五"規劃發展綱要》實施。
行政辦公室
起草辦事處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和有關檔案;負責各類檔案的管理與傳閱及文書檔案;管理機關內部事務,指導居委會的財物管理,當好領導的助手;接待和處理人民來信來訪;開展交通安全學習、宣傳。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司法科)
管理、協調、指導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普法任務,協助並指導社區單位的"四防"工作和居民區安全小區的創建;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參與突發性、群體性或疑難糾紛的調處,開展"兩勞"人員的幫教工作;完善外來人口管理機制;指導法律服務所工作,為地區單位和居民提供法律服務。
武裝部
落實徵兵任務,開展民兵、預備役人員的登記、統計工作;落實民兵、預備役人員的訓練、組織建設和教育管理,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配合開展擁軍優屬工作;戰時組織動員民兵參軍參戰等工作。
社會保障科(民政科、勞動科)
落實基層政權建設,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活動以及社會扶貧幫困、社會保障、婚姻登記、社區服務等工作,維護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貫徹執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勞動就業政策和勞動培訓、管理工作,發展勞動力市場,處理本地區用工矛盾及歷史遺留問題。
市容管理科
開展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活動;組織並指導居委會和社區單位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除害滅病、精神病防治、初級衛生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對紅十字衛生站、除害服務站、除害監督隊、衛生執勤隊、垃圾箱房等專業隊伍的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城區規劃、舊區改造和住宅建設基地的基礎工作。結合有關部門做好市政建設和管理、居民動遷、私房翻建、日常建築管理和防汛防台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市容、道路和市場的整治和管理工作;開展地區環保管理工作;組織完成每年鮮血指標。
宣傳執行黨的基本國策,負責本地區人口預測,督促本地區單位和個人遵守國家和本市的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指導組織居委和單位開展計畫生育宣傳工作,負責計生協會工作;辦理退休後計畫生育獎勵待遇手續;對申請生育第二個孩子和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對象進行審核,負責本地區外來育齡婦女的計畫生育管理;對違反《上海市計畫生育條例》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罰。
社會發展科
負責開展社區文化、社區體育、社區教育和社區科普工作和文化站(館)、圖書館、有線電視工作的管理,組織民眾參與文娛、體育、科普活動,倡導健康、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
財政科
編制街道各項資金的預算草案,對街道預算內、外各項資金統一管理,並實施審計監督,檢查街道下屬各企事業單位財務和工資基金的管理和法規的執行情況;對街道各企事業單位財會人員的業務進行培訓,指導財務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徵稅工作,編制、發放工作人員工資、獎金等。
經濟科
制定和實施街道經濟發展目標、規劃和措施;總結和研究經濟發展狀況,合理調整企業產品的結構和工業、商業、服務業的布局;指導企業最佳化經營機制、開展新技術項目開發和引進;加強對企業的財務、稅收和固定資產、勞動人事的管理和監督,加強企業幹部隊伍的教育和管理,做好經濟工作的統計、分析,加強資產管理,實現保值增值。

街道榮譽

經過努力,虹橋街道連續十多年被評為“上海市文明社區”、“上海市社區僑務工作先進單位”;連續六屆獲得“上海市雙擁模範街道”榮譽稱號;兩次獲得“長寧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區立功競賽先進集體”榮譽稱號,並實現“上海市社區建設和諧示範居委會”全覆蓋。2010年以來,街道榮獲“全國社區僑務工作示範單位”、“全國親職教育工作示範社區”、“上海市和諧社區示範街道”、“上海市平安社區”、“上海市安全社區”、“上海市社區教育示範街道”、“上海市禁毒工作先進集體”、“上海市市容環境示範街道”、“上海市反邪教優秀社區”、“‘關愛行動’示範單位”等國家、市、區級榮譽130項,其中國家級榮譽2項、市級榮譽31項、區級榮譽97項。2010、2011年度,街道還連續兩年被評為“長寧區優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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