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期權

虧損期權是協定價格高於即期價格的期權。它可以分為看漲期權或看跌期權兩種情況考慮,以外匯市場為例。當延買期權的協定匯價高於即期匯價或延賣期權的協定匯價低於即期匯價時,該期權的買方若行使權利,按協定價買入或賣出外匯必然導致虧損,故稱為虧損期權。它等同於虛值期權,詳細分析見“虛值期權”。

期權是指一種契約,該契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 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
1、期權是一種權利。 期權契約至少涉及買人和出售人兩方。持有人享有權力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期權的標的物。期權的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它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衍生”的,因此稱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權出售人不一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是可以“賣空”的。期權購買人也不定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物。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一定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而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款即可。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的那一天稱為“到期日”,如果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該期權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式期權。
4、期權的執行。依據期權契約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在期權契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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