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宋,
劉安世,廷諫,至犯
雷霆之怒則執簡卻立。待天威少霽,復前極論,一時奏對,且前且卻者,或至四五,殿庭觀者汗出竦聽。眾目公,號曰“殿上虎”。
翻譯
宋朝
劉安世,在朝廷上諫爭,有時碰上皇上大怒,(他)就握著手板退一步站立。等皇上怒氣稍解,再上前爭辯。一次上朝與皇帝對話,要上前、後退地力爭四五次。旁邊陪侍的人在遠觀看,縮著頭害怕得身上冒汗,把他稱作“殿上虎”,一時間沒有人不敬仰害怕他。
字詞解釋
犯:冒犯,觸犯
天威:指帝王憤怒、發作
廷:名詞作狀語,在朝廷上
簡:大臣上朝手執的狹長板子
卻:退
少:通“稍”
補充
殿上虎
宋
諫議大夫劉安世 的綽號。《
宋史·
劉安世傳》:“﹝ 劉安世 ﹞在職累歲,
正色立朝,扶持公道。其面折廷爭,或帝盛怒,則執簡卻,伺怒稍解,復前
抗辭。旁侍者遠觀,蓄縮
悚汗,目之曰‘殿上虎’。”後用以稱頌敢於抗爭的諫官。亦省作“ 殿虎 ”。 清
黃遵憲《鐵漢樓歌》:“
自許 稷 契 君 唐 虞 ,英名卓卓驚殿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