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建於2002年4月,原名為虞城縣藥品監督管理局,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監管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醫療器械和計生藥品,確保人民民眾用藥安全有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虞城縣食品藥品監管局
- 地址:虞城縣至誠六路中段西側
- 成立時間:2002年4月
主要職能,歷史沿革,所獲榮譽,
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擬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髮展、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等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信息發布等工作。
歷史沿革
2003年12月上劃省以下垂直管理,2004年11月根據國務院體制改革方案,增加了食品監管職能即綜合監管、組織協調、依法組織對重大事故的查處,更名為虞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9年12月根據國辦發﹝2008﹞123號,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同時將食品監管職能的綜合監管、組織協調、依法組織對重大事故的查處劃給縣衛生局。2012年7月劃入了縣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保健品、化妝品衛生監管管理職責。2014年11月根據豫發【2014】5號、豫政【2014】28號、豫政辦【2014】31號和商政【2014】66號檔案精神,取消省一下垂直,劃歸地方政府管理。
所獲榮譽
幾年來,在縣委、政府和市局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監管理念,以確保公眾飲食用藥安全為中心,堅持創新機制抓監管、勤政廉潔樹形象,有力的推進了我縣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發展。先後被市文明委授予“市級文明單位標兵”, 連續五屆被虞城縣紀委、虞城縣監察局評為紀檢監察工作先進單位,2013年被商丘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評為藥品稽查工作先進單位;被虞城縣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評為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進單位;被中共虞城縣委、虞城縣人民政府評為2013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先進單位;被商丘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評為2013年度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工作先進單位;被商丘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評為2013年度市級衛生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