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形式
(一)虛列直接材料費用
1.提高材料單位價格,多結轉材料成本
2.原材料以領代耗或辦理假出庫,虛增材料成本
3.期末不辦理余料退庫手續,加大材料成小
4.非定額損耗全部列入原材料、燃料及動力採購成本,慮增生產成本
5.委託加工收取“好處費”,多付材料余料不收回,加大委託加工材料成本
6.材料物資盤存,只列報盤虧、毀損,不處理盤盟,虛增成本費用
7.將購入
固定資產“化整為零”,列入生產成本中的直接材料,虛增生產成本
8.人為提高成本差異率,虛增材料成本差異,多分攤材料成本
9.以材料物資對外投資,記入材料成本,虛增產品成本
(二)虛列直接人工費用
1.多計生產工時、虛列生產工人數,虛增直接人工費
2.任意突破工資進成本額度,加大人工成本
3.以各種補貼的名義,額外列支工資性費用,加大工資成本
4,任意擴大工資總額,多提福利費,虛列人工費用
5.福利性支出擠入成本費用,虛增成本
(三)虛增製造費用
1.自製設備用料,不記入工程項門,全部記人製造費用,增加製造成本
2.任意擴大折舊範圍,縮短折舊年限,提高折舊率,多提折舊,加大製造費用
3.將應由製造費用列支的開支記人期間費用
4.
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一次記入製造費用,已頂提的修理費結轉下年,虛增製造費用
5.將實際發生的製造費用全部記入完工產品,不在完工與未完工產品之間進行分配,加大生產成本
(四)虛轉完工產品成本、銷售成本
1.任意改變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與在產品間的分配方法,多計完工產品成本
2.利用分步法少留在產品成本,虛轉完工產品成本
3.隨意改變產品銷售成本結轉方法,虛轉銷售成本
4.分期收款銷售產品,不按比例結轉已售產品成本,多結轉銷售成本
5.任意提高商品削價比率,虛增當期銷售成本
6.採用其他形式虛轉守工產品成本和銷售成本
(五)虛計期間費用
1. 巧立名目,超標準列支業務招待費,虛記經營費用
2. 將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列入管理費用
3. 購置交通、通訊工具、照相器材列入管理費用,實物據為己有
4. 為控制利潤增長,將應分期攤銷的開支,一次記入管理費用
5. 任意改變低值低耗品攤銷的方法,增加攤銷額,加大管理費用
6. 未經批准,擅自核銷壞賬及其他損失,多列費用,少報利潤
7. 將自創無形資產價值一次記入管理費用
8. 以送客戶“樣品”為名,虛增產品的銷售費用,私分實物
9. 虛列廣告費,展覽費,套取現金,私設小金庫
10.虛列產品定貨會議費,加大銷售費用,損公肥私
11.工程項目完工前利息支出擠占財務費用
12.只結匯兌損失,不結匯兌收益,虛增財務費用
14.以其他形式虛列期間費用
檢查
1.材料費用的檢查
材料費用的檢查,包括材料採購成本的檢查、自製或委託加工材料成本的檢查、出庫材料的檢查以及庫存材料的檢查。
(1)材料採購成本的檢查。
①檢查購進材料的買價、採購費用是否真實、正確。稅務人員應重點檢查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合法、完整、齊全;採購費用支出是否符合制度規定,有無只按發票價格人賬,而把應計入庫存材料的採購費用直接記人“管理費用”賬戶,影響當期利潤的;有無將不屬於材料成本的支出擠入材料成本的,如將請客送禮支出、包裝物押金支出等攤人成本。
②檢查材料入庫數量是否短缺,估計人賬的材料是否及時調整。稅務人員應檢查企業有無將材料超定額的損耗不按規定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而擅自核減數量的;有無對已付款而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材料,實際驗收數量大於購人數量時,不作財產盤盈,而長期掛在“在途材料”(按實際價格核算)或“材料採購”(按計畫價格核算)賬戶的貸方,抵補其他在途材料的實際成本的;有無計量或汜賬有誤,造成多計或少計材料數量的;有無因結算憑證尚未到達沒有付款的入庫材料,暫按計畫價格或契約價格人賬,而次月初不用紅字沖銷暫估價,在實際收到有關憑證付款時,重人材料賬戶,虛增材料或久懸賬而形成無主應付款項的。
(2)自製或委託加工材料的檢查。
①自製材料的檢查。對自製材料的檢查,主要查看耗用材料的成本是否正確,有無任意造成多轉或少轉材料成本的現象;自製材料成本的組成是否符合制度規定,有無將自製材料應負擔的工資及費用擠人完工產品成本的;有無自製材料入庫數量少,領用的沒使用或剩餘的原材料月末未辦理退庫或假退庫的現象。
②委託加工材料的檢查。對委託加工材料的檢查,主要檢查發出加工材料的單價計算是否正確,有無任意估計或提高單價,將加工費和運雜費直接計人完工產品的生產成本的;有無以加工剩餘的原材料或副產品以及有回收價值的下腳料作價抵付加上費,重複列支加工費的;委託加工材料收回數量是否合理,有無發生短缺,或者直接將委託加工材料調撥出售,把收入價款掛在賬外,將成本加在另一部分收回材料的成本中人賬的。
(3)出庫材料的檢查。
①生產耗用出庫材料的審查。主要檢查材料收發領退的各種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內容是否真實、齊全;有沒有原始憑證估計耗料,或平時不開“領料單”,月末一次估計耗料開出領料單,從而多計耗料數量,增加生產成本的;有無將購進材料直接記人生產費用賬戶,多計材料消耗的;有無以領代耗,對生產已領未用材料月末不辦理退料或“假退料”手續,加大當月生產成本的;有無將生產經營過程中回收的有利用價值的各種邊角料、下腳料、廢料不作價人賬,長期留在賬外,不沖減生產成本的;有無不按規定的方法計算發出材料單價(按實際成本時),材料成本差異率和發出材料應分擔差異額(按計畫成本時),隨意多計材料成本或多攤材料成本差異的;企業超定額發生的材料短缺、損耗,有無未經批准,不扣除賠償費損失全部在成本中列支的;有無把非生產部門領用的材料計人生產成本的。
②非生產耗用出庫材料的審查。企業發出的材料,除耗用於生產外,還可能用於本企業的基本建設工程、職工福利以及對外銷售等,對其主要審查計價是否正確,有無將發出非生產用料計人產品成本的;讓售材料有無直接沖減材料成本,而少計其他業務收入,漏繳增值稅和所得稅的。
(4)庫存材料的檢查。
稅務人員應主要檢查材料明細賬期末結存額有無出現數量或金額紅字的異常現象;有無隱瞞盤盈、虛列盤虧或不按規定報批、自行擅自處理盤盈盤虧的;有無隨意調整庫存材料單位成本,提高或壓低庫存材料成本的;有無隨意降低材料成本差異率,加大或減少庫存材料成本差異問題等。
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況
某色染有限公司,系外商獨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500000美元,主要承接國內客戶毛紗、毛絨的印染加工,2004年9月開業。稅務稽查人員在2005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檢查工作中,經認真檢查企業“銷售收入”、“
管理費用”、“固定資產”、“預提費用”等賬戶及相應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發現企業在以下幾項財務處理上,違反稅法及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
1.隱瞞收入。委託方將少量樣品紗委託該公司加工印染後收回出口,而該公司對這些零星收入採取不入賬的做法,隱瞞收入183600元,成本24570元(含進項稅金)。
2.多提折舊和租金。
(1)企業固定資產在提取折舊時,違反稅法規定,不留殘值,多提折舊101230元。
(2)每月預提廠房租金,按季換算,而其中預提2006年度第一季度租金2000元,違反權責發生制原則,於2005年費用中列支。
3.擅自按加工總收入的15%計提企業發展基金138020元,提取後掛賬處理;計提的職工福利的獎勵基金2004年年末尚有賬面餘額68180元。企業2005年度自報加工收入920133.33元,其中成本為893658.09元,費用187175.24元,虧損160700元。
二、稅務處理
對企業上述各種手法隱瞞利潤的行為,
稅務稽查人員根據稅法及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予以調整補稅:
183600×17%=31212(元)
同時調增企業應納稅所得額:183600—24570÷(1+17%)=162600(元)
2.多提折舊及預提租金:
101230+2000=103230(元)
調增企業2005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3.擅自計提的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合計:
138020+68180=206200(元)、調增企業2005年度所得。
上述合計調增2005年度所得472030元,與企業賬面虧損160700元相抵,盈利311330元。根據
稅法規定,企業2005年度所得稅享受減半徵收的優惠,應補交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