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上盧君墓志銘

《處士盧君墓志銘》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處士盧君墓志銘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韓愈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處士盧君墓志銘
盧處士諱於陵,其先范陽人。父貽,為河南法曹參軍。河南尹與人有仇,誣仇與賊通,收掠取服。法曹曰:“我官司也,我在,不可以為是。”廷爭之以死。河南怒,命卒捽之。法曹爭尤強,遂並收法曹,竟奏殺仇,籍其家而釋法曹。法曹出,徑歸臥家,念河南勢弗可敗,氣憤弗食,嘔血卒。東都人至今猶道之。
處士少而孤,母夫人憐之,讀書學文,皆不待強教,卒以自立。在母夫人側,油油翼翼不忍去。時歲母夫人既終,育幼弟與歸宗之妹,經營勤甚,未暇進仕也。年三十有六,元和二年五月壬辰,以疾卒。有男十歲,曰義;女九歲,曰孟;又有女生處土卒後,未名。於其年九月乙酉,其弟渾以家有無,葬以車一乘於龍門山先人兆。愈於處士,妹婿也。為其志,且銘其後曰:
貴兮富兮如其材,得何數兮。名兮壽兮如其人,豈無有兮。彼皆逢其臧,子獨迎其凶。茲命也耶!茲命也耶!

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謚“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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