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港綜合保稅區是東莞首個綜合保稅區,也是東莞市正式獲批的第二個國家級開發區。
發展歷史,重要意義,
發展歷史
2018年11月6日,記者從濱海灣新區、東莞港管委會獲悉,虎門港綜合保稅區正式獲得國務院批覆。
2018年年10月,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東莞虎門港綜合保稅區的批覆》(國函﹝2018﹞124號),標誌著虎門港綜合保稅區申報工作取得圓滿成功,實現東莞多年的夙願。
虎門港綜合保稅區選址東莞港西大坦商貿主港區後方,由東莞保稅物流中心(B型)升級而來。該中心於2008年12月批覆設立,2010年5月正式封關運作,是首批獲批的17家保稅物流中心之一。根據國務院批覆,虎門港綜合保稅區規劃面積2.237平方公里,四至範圍:東至廣深沿江高速、南至進港南路、西至港口大道、北至進港中路。
綜合保稅區在保稅物流中心基礎上,疊加了更多的功能政策,是一個集保稅加工、保稅物流、保稅服務、保稅貿易等各類功能政策於一體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屬於國家級開發區。獲批後,東莞虎門港綜合保稅區享受現行綜合保稅區相關稅收和外匯管理政策。主要稅收政策為:除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另有規定外,境外貨物入區保稅或免稅;貨物出區進入境內區外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徵稅;境內區外貨物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
交通部已於2016年3月正式批覆“虎門港”更名為“東莞港”,但虎門港綜合保稅區是在虎門港管委會更名之前啟動申報的,有待虎門港綜合保稅區通過國家驗收組正式驗收、封關運作後,再按照相關程式辦理相應更名手續。
重要意義
虎門港綜合保稅區是東莞承接自貿試驗區複製推廣政策和融入廣東自貿試驗區的重要平台,將有力促進東莞加工貿易轉型升級,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推動東莞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