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環境保護局成立於1990年,是市政府環境保護的行政主管部門。主要任務是: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統一監督管理全市環境保護工作,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保障公民身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虎林市環境保護局
- 成立於:1990年
- 屬性:市政府環境保護的行政主管部門
- 地區:虎林市
主要任務,機構職責,位置,
主要任務
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統一監督管理全市環境保護工作,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保障公民身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機構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規章;參與擬定全市環境保護地方行政規章、技術政策;依法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定全市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
2、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並擬定實施市相關規章或暫行辦法。
3、承擔核安全監督管理職能,管理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內履約活動及統一對外聯繫、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物技術環境安全工作。
4、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新建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建議和上報工作;監督管理已列為國家、省、地、市的自然保護區。
5、指導和協調解決各鄉(鎮)、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和協調市重點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6、貫徹落實國家、省、雞西市制定的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審核城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參與編制全市可持續發展規劃。
7、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指導全市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8、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大科研項目和技術示範工程的上報;管理全市環境管理體系和國家環境標誌的使用;貫徹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全市環保產業的發展。
9、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群團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10、參與環境保護對外交流和經濟合作;協調和履約有關環保利用外資項目。
11、負責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保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對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12、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位置
位於虎林市虎林鎮解放東街97號
虎林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