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司法局

虎林市司法局

虎林市司法局是虎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虎林市司法局
  • 辦公地址:虎林市解放西街1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參與地方性法規的套用解釋工作,負責協調鄉鎮、市直部門實施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組織開展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責任。指導、監督鄉鎮、市直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具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六)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管理工作。
(七)負責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負責本行政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本系統服裝和車輛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九)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組織人事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楊建國 黨組書記、局長
齊 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延國 黨組成員、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協調和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檔案、保密、信訪、維穩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基層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研判、考察、重大事項報告等具體任務。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並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及局機關考核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記功獎勵、典型推薦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和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法制股(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開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畫。承辦依法應由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管轄行政複議案件的受理審查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其他行政複議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依法確認和規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按許可權負責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證件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政府和政府各部門和直屬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管理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和事項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提供法律意見。承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負責擬訂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開展民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發展規劃。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四)律師公證管理股。指導、監督全市公證工作。按許可權負責申報公證員任職。對公證機構、公證員公證方面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制定律師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檔案。負責律師機構的設立初審、律師執業證的初審和專項考核檢查。負責律師行業黨建和獎懲工作,指導、監督律師協會工作。
(五)社區矯正與安置幫教股。指導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服務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安置幫教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