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中心街道辦事處,職責改善社區的經濟發展環境,定義,地方人民政府組織,隸屬市委市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虎林市中心街道辦事處
- 職責:改善社區的經濟發展環境
- 定義:地方人民政府組織
- 隸屬:市委市政府
機構職責,備註,
機構職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虎林市中心街道辦事處主要職能:
1、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工作部署。
2、制定、落實本區域內的社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改善社區的經濟發展環境、衛生環境、社會治安環境和精神文明建設環境,搞好各項社區服務,發展社區經濟。
3、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國有、集體和人民的財產,保護單位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4、領導、監督和管理辦事處各機構和所屬單位,招待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紀律,加強廉政勤政建設,保證政令暢通。
5、負責安全生產、防火、防汛等工作,負責突發性事件、重大事件的報告、部署和指揮。
備註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